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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吳軾子參選縣議員,第一項政見〔還地於民〕 | |
| 作者: 吳軾子 < > | 發表時間: 2026-07-28 |
| 眾所周知,馬祖鄉親最大的三項民怨,分別為土地.交通.醫療。尤其是還地於民的政策,未能全面落實。這個歷史留下來的宿怨,已歴六任縣長,皆無法有效解決。概因歷任縣長.立委.議員都沒有法律背景,也缺乏感同身受的同理心。因此,治絲益棼,索性把責任推給地政局長,自己置身事外,採取敷衍應付.推諉塞責,閃躲迴避的心態。任憑土地問題,猶如即將爆發的火山,隨時會吞噬政客們。本人以處理土地問題30多年的實務經驗,提出解決之道如下,作為本人參選縣議員的第一項政見。 一.督促金馬澎三位立法委員,建請內政部重新審酌,各離島地區還地於民的措施,諸多違法.悖情.無理狀況。 所引發的民怨,早已不可扼抑。應爰引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規定,儘速制定〔離島基本法〕。就土地問題,優先於民法.土地法適用,排除各項不合理的限制,真正的落實還地於民政策,並定期檢討結果和改進。 二.撤換名實不符,不接地氣,毫無代表性的現任訴願委員會全體委員,及土地糾紛調處委員會委員。依法重新敦聘1/2以上,馬祖實至名歸的鄉紳,公正人士,法律學者。要求訴願委員及調處委員,要依法衡情論理,處理民眾訴願案件,及土地調處事件,為民眾主持公道。 三.要求地政局重新審酌並說明,地政局正確的設立時間,應更正為民國82年7月1日(請查詢Google及地政局自己的官方網頁,行政院的機關編號代碼等可知)。更正後使民眾爰用民法物權編施行細則,規定的〔視為所有權人〕時效放寬,有利於訴訟時的主張與抗辯。 四.建請軍方和國產署,不要對地政局已經申登公告的個案,濫提異議,已提異議或正在訴訟中的案件,立刻全部撤回。不要讓馬祖人民疲於奔命訴訟之苦,拿出具體善意與做法,還地於民。 五.建請縣政府編列法律扶助專款,針對被官方機構提告的土地訴訟案件,有專款聘請律師。亦即只要以官方為原告的土地訴訟案件,皆可由此專款做法律扶助。 六.如果本人當選縣議員,一年內,官方未針對上述政見做出善意回應。我將帶領鄉親分別向縣政府,軍備局,國產署去遊行示威抗議,不達目的絕不終止。 七.其他,俟鄉親們提供您個人寶貴意見,作為我後續有關還地於民的政見訴求。讓我們一起努力,共同打拼,一定要使我們的祖遺土地全部都討回來,不要讓我們的祖先含恨九泉之下。 吳軾子2026.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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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night Erran < > | 發表時間: 2026-07-28 |
| 吳老師是一位大格局、說真話的人。 現今馬祖各鄉選出的議員、鄉代幾乎不幹實事,平均程度又差,怠惰到不監督、追蹤縣政、鄉內缺失。 其中不少人主業做生意,把民代職位當作每個月兼差的提款機。還有更爛的,每個月盼著旅台老大撥來的指示電話,樂於當報馬仔。這群政客把議員當成像中共的鄉級政協,鄉代當成村委書記來幹,靠臉書來擺拍打卡曝光自嗨,活的跟應聲蟲、裝愣子沒兩樣。 就算軾子老師年底在南竿登記參選,仍建議吳老師9月起到四鄉五島走透透,在北竿塘岐商圈、東莒大坪廣場、西莒陳元帥公園、東引7-11街區來段縣政開講。深入發現各島問題與困境,提出最適當的發展策略,才不失一個縣級議員的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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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見樹不見林 < > | 發表時間: 2026-07-28 |
| 建請移駕到馬祖四鄉五島政治重中之重,政策爛中之爛的荒繆北竿鄉,參選“縣議員”,甚至是再推派一人參選“鄉代”,讓那些想躺平耍廢的麻將咖、酒咖及沉睡咖小,如坐針氈!!! 攪翻這一灘爛泥,讓這屆原本大量只能無奈要投廢票或不去投票的人,因為您勇於站出來,所以我們願意轉而用選票支持您,給您一個舞台為民發聲,人民沉默不代表縱容政客,希望您從北竿立足,但依然能監督縣政! (我們就只是想換人做做看,做的好繼續幹,做不好就當然要換掉呀,成功不必是靠任何一個人,但死皮賴臉的爛咖,就讓我們集眾人之力,把他請下台吧!) 在民主社會,居然還有這批爛到很平均的政客“同額競選”,複製了對岸習大大的套路,樂於當王大大的跟班們,只會擺拍比讚,懇請給北竿人一個“選擇”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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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下江不想討海 < > | 發表時間: 2026-07-29 |
見樹不見林 wrote: 很好的建議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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