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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縣運項目太多,孩子無力負荷
作者: 老人家 < > 發表時間: 2008-09-24
本縣大部分的學校班級人數都不多,可挑選運動員並不多,所以有些孩子ㄧ個人參加五.六項,學校為了有好的成績,從早晨.中午.晚上到假日都再練,回家還要寫功課,孩子回家都快瘫了,看在家長眼中好心疼.
明明就沒什麼人,有必要比這麼多嗎?
作者: 微風往事 < > 發表時間: 2008-09-24
學校為了榮譽所以……,其實個人認為可以從小二、三年級就可以培養各單項的選手(建議以專長的方式培訓),儘可能不要將小朋友培育太多的運動項目,而成為小朋友的負擔,當然這也要考慮到各學校的設備如何而定.
據在下了解目前本縣的小朋友,除了角力項目可代表本縣出去比賽以外,已無其他項目可以代表本縣去台灣參賽實在可惜.
作者: 不滿族 < > 發表時間: 2008-09-24
教育局與學校
1.是否有經過父母同意.參加那麼多比賽。
2.依過濾選手的體力負荷做一些報名考量。
3.如果為了學校的榮譽.有必要讓小孩子背負壓力嗎。
學校與家長方面是否能做一些檢討.


(台語)別人的小孩操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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