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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哇,馬祖公務讓人見識到吳揆口中的行政效率不彰,官僚作風 | |
| 作者: 騎牛牛 < > | 發表時間: 2011-09-29 |
| 得饒人處且饒人呀!! 阿彌佗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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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台北小雨 < > | 發表時間: 2011-09-30 |
| 文件管理,以及內控與傳承很重要,更何況學歷證明的資料非一般公文只需保存3-10年....無七年之病不用三年之艾...剛好藉此機會可以好好改變組織文化,危機也是轉機. | |
| 作者: Justine < > | 發表時間: 2011-09-30 |
| 台北小雨講的好 "危機也是轉機" ,很多事發生後,最重要是檢討如何下次不在發生,才能"不二過",若是每件事情都是抱著"得過且過",過了就算,不就永遠都待在原地,也失去了一個成長的機會。 | |
| 作者: 蜜蜜s < > | 發表時間: 2011-10-01 |
| 好神奇>>>PO文後就可以找到文件了 看來以後要教育局找東西都要用PO文的才能催促 承辦人新手 那主管應該要協助阿!! 新人被黑鍋 擋子彈 老鳥躲背後的"叫育局之官" 這就是資深公務員的厲害之處吧!! 反正將功諉過 這種事情最常發生了~~ 新人要自求多福阿可憐喏!! 這種風氣與心態應該要修正才對 Justine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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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ngelica0710 < > | 發表時間: 2011-10-01 |
| 一般公文保存期不會過10年 私人機構更是短 如果您真的很在意 該證書 應該早點申請 不然時過境遷逾10年 我看是很難有結果∼ 一般公文保存期不會過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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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蜜蜜s < > | 發表時間: 2011-10-01 |
| 保存與否 我想承辦單位也要負責任 重要的是回應當事者的態度 如果這個課的風氣是這樣 不甩老百姓 我看怎麼"叫"也叫不動這些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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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ustine < > | 發表時間: 2011-10-03 |
| 1. 教育部說報考資料及證書應永久保留,俾便民眾查詢,雖沒有法條強制規 定,但這是處理原則 2. 不知您的"早"的訂意為何? 因今年五月底確認被學校 取,被告知入學時需要此文件, 故在五月底即致電申請,不然平時是不會在意此證書, 不知這樣是否符合"早"的訂意嗎? angelica0710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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