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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正副議長無記名投票—違憲。只剩台東、金馬沒修法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1-19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71399 請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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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編 < > | 發表時間: 2018-11-19 |
縣府修正發布連江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2018-10-24 馬祖日報 【記者吳嘉榮報導】連江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及第九條經縣府於6月26日修正發布。連江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及第九條修正條文如下: 第六條、本會置議長、副議長各一人,由議員以記名投票分別互選或罷免之。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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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1-19 |
感謝釋疑。小編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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