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討論與交流 » 馬祖開講 http://www.matsu.idv.tw
主題: 請產發處依法開罰
作者: < > 發表時間: 2019-05-21
隨收即放,這麼囂張https://youtu.be/g5CzgKRfAnA
作者: ShiQi < > 發表時間: 2019-05-21
證據確鑿,請產發處以最高罰責開罰,並公布處理公文及結果於大眾,以昭公信,要不然產發處就真的是檢舉人口中的"狗屁單位"了
作者: 小編 < > 發表時間: 2019-05-21
作者: yokohawaliz < > 發表時間: 2019-05-21
這影片被拍到
在議會開議期間這巴掌打的劉處長臉真夠響的
請產發處務必嚴逞,這擺明著就是存僥倖的心態在使用章魚籠


產發處表示,目前僅有的兩張章魚籠漁法執照期限至108年1月18日止,基於海洋生態復育政策,未來將不再核發相關執照,同時代表自1月19日起禁用各種型式之章魚籠、螃蟹籠採捕海洋生物,請漁民朋友配合,違反者將處以新台幣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作者: 隱 < > 發表時間: 2019-05-21
海裡何止一萬個章魚籠,還想把經費挪用到清理海底漁具?產發處一天不依法行政,我看到一次上傳一次,說開罰但根本不知道有無繳納罰金還是禁止漁船作業,維護馬祖海洋本就該是人人有責,難道要讓我們的下一代都沒魚可吃了嗎?
劉處長,我並非針對你,而是看到馬祖海洋資源匱乏感到難過!
作者: 范植源 < > 發表時間: 2019-05-22
我也很想問問今年3月初我在東引燈塔外海域拍攝到的違規漁船一案,產發處到現在都沒有下文,必要的話我會發文到監察院請監委介入。
作者: 產業發展處 < > 發表時間: 2019-05-23
感謝網友關心,
有關「順滿興」漁船違規使用章魚籠,本處將發函通知業者至本處到案說明。
連江縣政府於108年01月31日公告「本縣海域經營或兼營籠具作業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請遵守法令規定。
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敬啟
作者: 雨都 < > 發表時間: 2019-05-23
真的會依法開罰嗎?還是請某某議員某某長官關說一下就不了了之了呢?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ShiQi < > 發表時間: 2019-05-23
產業發展處 wrote:

感謝網友關心,
有關「順滿興」漁船違規使用章魚籠,本處將發函通知業者至本處到案說明。
連江縣政府於108年01月31日公告「本縣海域經營或兼營籠具作業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請遵守法令規定。
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敬啟


希望產發處真的可以從嚴處罰,不要只是〝說明〞,因為證據確鑿沒啥好說明的,還要請公布處罰結果以及〝確實收到罰款〞的證據,不繳就行政執行(扣船)並依此案例持續從嚴處理。
作者: yokohawaliz < > 發表時間: 2019-05-23
應該要比照警局一樣
公佈違反時的裁罰結果
以儆效尤
作者: 范植源 < > 發表時間: 2019-05-23
我看我把之前在東引拍攝的違規漁船整理一下直接寄到監察院好了。
作者: yokohawaliz < > 發表時間: 2019-06-06
頂上 不能讓產發處矇過
這幾次的檢舉 罪成確鑿
請問產發處重罰了多少?
就算罰到最高15萬會痛嗎????
但重點是 罰了嗎?
還是又是鄉愿?
第1頁 (共1頁)
服務條款      內容政策      隱私權聲明      著作權聲明       刊登廣告       站長信箱      副站長信箱      副站長kingfisher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