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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章魚籠很好禁,差別在於產發處沒染蛋
作者: < > 發表時間: 2019-11-13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15179/
學學防檢局,一根火腿腸一次開罰基數就是20萬,爾後累犯都是100萬,吐到你破產,被漁民看成染蛋,主管機關三令五伸沒人屌,公權力真差勁
作者: 牛角澳 < > 發表時間: 2019-11-13
不必參考其他的法規,只要落實連江縣海域經營或兼營籠具作業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如果是累犯,提高罰鍰到最高15萬元,看看這些漁船經不經得起連續處罰?非不能,是不為也!

 一、為保育及養護本縣管轄海域棲地、漁業及生態資源,特依漁業法訂定本限制事宜。

 二、本公告所稱籠具類漁具,係指蟹籠具、章魚籠具等籠具類漁具。

 三、籠具類漁法禁漁區為本縣及海巡署管轄之所有海域為範圍。

 四、本籠具類漁具禁漁區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施放籠具類漁具採捕水產動物。

 六、違反本公告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8款之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七、本禁漁區範圍若基於學術研究、試驗、文化或教育需求目的,而有採捕水產動物之必要者,須報請縣府核准後為之。
作者: 馬祖的風 < > 發表時間: 2019-11-13
沒救了 沒救了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作者: 馬青001 < > 發表時間: 2019-11-13
法令怎麼規定就怎麼罰
我相信產發處如果可以也想罰個一百萬
但是必須依法行政,就算你覺得罰則太輕
惡法亦法
作者: 一抹虹 < > 發表時間: 2019-11-14
產發處有依法辦理嗎?都說只罰24萬,大部分都勸導而已,10個月才罰24萬,每個月罰不到最低的三萬,依照網友所言,漁船每月賺80萬以上,那麼那些罰款似乎不痛不癢,法律不能連續處罰?別笑死人了,我一號闖紅燈被罰,以後29 天再闖紅燈就不用罰?產發處或漁船可能有你們的親朋好友,但別昧著良心替他們說話,產發處就是失職,處長本來就要負責,漁船本來就是違法,處罰本來就應該,10個月竟然無法解決章魚籠事件,處長您好意思坐在上位,還想選縣長?真是不可思議啊!
作者: 馬祖的風 < > 發表時間: 2019-11-14
說個笑話
罰3萬 連*重罰*6萬也上限1半都不到
可能產發處覺得情有可原吧
不虧是海島縣 真溫馨

產發處我教你一招
請海巡配合 只要慣犯船報出港
就派專人岸際尾隨 與雷哨合作掌握行踨
只要拍到就開罰 每天送一張10萬罰單給船主
不信船主不怕哦

做或不做而已

依漁業法第 62 條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處拘役或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一、塗改漁船船名或統一編號者。
二、遷移、污損或毀滅漁場、漁具之標識者。
三、私設欄柵、建築物或任何漁具,以斷絕魚類之回游路徑者。
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產發處關心您,舉報電話:0836-25248。

馬青001 wrote:
須依法行政,就算你覺得罰則太輕
惡法亦法
作者: 老鼠屎 < > 發表時間: 2019-11-14
這種執行效率也想角逐大位,阿娘ㄟ,寧投空蕩蕩人形立牌氣球哥哥
作者: 小編 < > 發表時間: 2019-11-15
11/15連江縣議會定期大會縣長施政報告及備詢,陳玉發議員對於章魚籠禁令的執行,提出質詢,影片從5分24秒開始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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