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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藍朗青天 < > 發表時間: 2021-09-14
馬祖土地 先來後到 和平佔有 繼受取得

110.09.13《馬祖土地自救聯盟》舉辦「向國防部聲索討還祖遺土地」第一次公聽會中,林滿正以「先來後到 和平佔有」八個字來表明訴求,如果再加上朱榮忠和吳軾子先生所主張的「繼受取得」就更完整了。
現今馬祖最大的兩個地主,一個是國防部軍備局,一個是中華民國,這合理嗎?馬祖土地重登記作業搞了二十幾年未能完成,到現在還是民怨深深,甚至某些馬祖的依公依嬤至死未能討回祖遺土地遺憾而終,連江縣政府沒有責任嗎?
我前面提到的「先來後到 和平佔有」,先來後到也就是「先人民後國家」,例如我是西莒田澳林家在馬祖的第六代,我的眾多父執輩及堂兄弟姊妹所擁有的馬祖土地,是繼承先祖而來,是繼承當時為清朝人的祖先土地。在馬祖人民完成土地登記並經過一定時間的公告程序之後,無人登記的才能變成繼承大清帝國的中華民國所有。這裡說的是中華民國而不是國防部軍備局或某機關、某公部門,國防部軍備局未來可接受國有財產署移撥的土地,但沒有資格向連江縣政府(地政局)申請無主地的所有權,因為國防部軍備局所占有的馬祖土地不是和平佔有,而是武力佔有。
馬祖地區土地問題應該於民國40年開始處理,因政府之失職,至今經70年了仍然未能解決。戰地政務廢除之後,政府關於馬祖土地的政策是還地於民,不是給地予軍。但是土地登記的結果卻是讓國有財產署和國防部軍備局成為馬祖最大的地主。前地政事務所主任曹依立曾於2013-09-01表示,馬祖地區全部土地已登記部分,由軍方取得之土地佔17.2%,國有財產署占31.6%。另未登記部分,軍方占用者仍有馬祖全部土地面積之11.3%,加上前面說已取得17.2%之土地,合計達28.5%,軍方是名符其實的馬祖超級大地主。
國有財產署與軍方在未經徵收、價購、受贈等原因下,以武力佔有且無需提出任何權利證明文件,就違法的直接登記為國有,並自為管理機關。這不是強取豪奪,什麼是強取豪奪?違法的就是自始不成立!違法的就應該撤銷!請連江縣政府勇敢地撤銷過去數年來國防部軍備局和國有財產署未依法律登記取的馬祖土地。
過去馬祖土地的所有權申請登記作業,一開始就走錯了重要的兩步,除了前述連江縣政府違法接受包含國防部軍備局在內的土地登記,另一個極其嚴重的錯誤是強迫民眾採取「時效取得」的作業方式,應該採取如朱榮忠和吳軾子先生所主張的「繼受取得」。已經七十年了,若透過時效取得,必然會因為年代久遠造成人證、物證大量消失,致舉證困難,而地形地貌的改變也造成指界及位置確認的困難。(受限於篇幅及繼受取得延伸之細節問題非本人專業,期待能請朱榮忠和吳軾子先生另文撰寫。)
現今中央執政的民進黨政府主張轉型正義,最需要轉型正義的就是馬祖和金門地區,尤其是馬祖人的土地權益。我們當然不會像不當黨產委員會一樣,假借轉型正義之名行迫害異己之實,假借轉型正義之名行反民主之事。而解決七十年以來的馬祖土地問題,才是真正彰顯轉型正義!

(文:林滿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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