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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議員截圖私人臉書於議會公審,是否侵犯個資法 ?
作者: VOICE < > 發表時間: 2022-09-01
議員很認真做了簡報,截了非常多那位二級主管FB中未設公開只限朋友的發文,在議會公審。
本人也查了一些資料「截取他人臉書或IG貼文的行為,是屬於「蒐集」個人資料,而蒐集個人於社群平台資料時,也僅在「非基於營利之目 ,且「對當事人顯無不利」影響的情形下,才可以不用事前告知當事人;如果貼文沒有設為公開,也不算是當事人自行公開資料、也不是一般可取得的來源,也是不能任意蒐集的。如果是基於攻擊、誹謗他人的目的,擅自截取貼文的行為就已違反個資法了。」
所以這位議員有侵犯個資法嗎?還是只要是在議會質詢怎麼做都沒有違法的問題?
作者: 神話 < > 發表時間: 2022-09-01
大家等着下一集 為了這種鳥事還要專案報告,看看議員多大,嘴上說為民喉舌,實際上是在報復行為。
作者: corry < > 發表時間: 2022-09-01
看了議會質詢影片真的嚇一跳
雖然議員在議會上有言論免責權
但也不能把別人個資公開展示
這案例真的很可怕
只要得罪議員
是不是都會被拿到議會公審
以前查不到曹主任臉書,現在議員告訴我了
作者: petter_chen < > 發表時間: 2022-09-01
在網路上公開針對他人說三道四或傳述他人不光采的事,風險仍是相當高的。網路上「妨害名譽」的刑事案件起訴後,有罪的比例達百分之七十九,尤其是在個人的臉書上,很多人習慣當成個人日記在寫,而忽略了臉書仍屬於一個公開的網路平台,在貼文沒有設定隱私加密的情況下,大肆抱怨或細數某人的惡形惡狀並給予負面評價,一不小心就會誤觸法網,不可不慎。

來源: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80407/post/201811270006/
作者: 馬祖的風 < > 發表時間: 2022-09-01
今天許多鄉親見面第一句話就是「干你屁事」
不知道衛福局心衛單位今天有沒有去關心一下議長的身心靈狀況?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作者: Jaret < > 發表時間: 2022-09-02
法院提告~好過~議會公審~
作者: 驅魔師 < > 發表時間: 2022-09-02
林議員質詢的內容,花了很久的時間分次看完,中途實在是看不下去,
民眾跟您反映,可以不用求證,在議會殿堂先罵完再說,即使內容有多麼荒腔走版,還要被您罵的當事人私下打電話跟您解釋質詢內容並非事實,私訊line您,還被您截圖公開。
這跟一般人在「大街上罵人,小巷子道歉」意思是一樣的,更何況明明是私人恩怨,利用職權放在議會上公審,要求當事人道歉,這是「在大街上無辜被罵外,還要在大街上被要求道歉」。
議員的水準真是令人不敢恭維。
開版的真的可以再去幫忙了解打聽一下,是不是有言論免責權護身,就可以胡搞瞎搞。
作者: Ray < > 發表時間: 2022-09-02
現在網路真的很發達,但是網路教育卻很欠缺,凡是第三人在公領域看到的資訊,又怎麼會屬於私人領域!
作者: 驅魔師 < > 發表時間: 2022-09-02
Ray wrote:

現在網路真的很發達,但是網路教育卻很欠缺,凡是第三人在公領域看到的資訊,又怎麼會屬於私人領域!

所以您的意思是,只要我們的臉書朋友有3人以上就是公領域,即使文章不公開只限朋友,發表的照片及文章,臉友都可自行截圖大放送,公審,因為都是合法的囉!
太好了,現在我立刻去公領域截我想要的照片和文章了,
因為公領域任意截圖是不違法!不違法!不違法!
這就是您可笑的網路教育。
作者: 望山君 < > 發表時間: 2022-09-02
驅魔師 wrote:

Ray wrote:

現在網路真的很發達,但是網路教育卻很欠缺,凡是第三人在公領域看到的資訊,又怎麼會屬於私人領域!

所以您的意思是,只要我們的臉書朋友有3人以上就是公領域,即使文章不公開只限朋友,發表的照片及文章,臉友都可自行截圖大放送,公審,因為都是合法的囉!
太好了,現在我立刻去公領域截我想要的照片和文章了,
因為公領域任意截圖是不違法!不違法!不違法!
這就是您可笑的網路教育。


相關新聞僅供參考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70273

《論語.公冶長》:「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子聞之,曰:『再,斯可矣。』」
又《中庸》:「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
未嘗自律,談何自由?
但凡為人處世、行為舉止,皆須謹慎。非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望山君
111.09.02
作者: Ray < > 發表時間: 2022-09-02
驅魔師 wrote:

Ray wrote:

現在網路真的很發達,但是網路教育卻很欠缺,凡是第三人在公領域看到的資訊,又怎麼會屬於私人領域!

所以您的意思是,只要我們的臉書朋友有3人以上就是公領域,即使文章不公開只限朋友,發表的照片及文章,臉友都可自行截圖大放送,公審,因為都是合法的囉!
太好了,現在我立刻去公領域截我想要的照片和文章了,
因為公領域任意截圖是不違法!不違法!不違法!
這就是您可笑的網路教育。




這世界不是你想的只有0跟1,你的問題可以去問律師,看你有多少錢,他就可以給你上多久的課!
我只問你,在街上你會看到很多人,你可以隨意拍照嗎?你拍到有別人的照片可以隨意轉發嗎?
看來你還是要多接受網路教育啊!
作者: 旅外馬祖鄉親 < > 發表時間: 2022-09-03
認同版友意見

這世界不是你想的只有0跟1,你的問題可以去問律師,看你有多少錢,他就可以給你上多久的課!
我只問你,在街上你會看到很多人,你可以隨意拍照嗎?你拍到有別人的照片可以隨意轉發嗎?
看來你還是要多接受網路教育

障除心魔、豁然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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