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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馬港圖書館的照明,燈光美氣氛佳,睡覺剛剛好
作者: cc1020 < > 發表時間: 2006-04-30
上星期天到馬港的縣立文化中心附設圖書館,想借閱幾本書籍,一進入三樓的開放閱覽室,燈光昏暗,宛如置身coffee shop ,放眼忘去都是阿兵哥趴在桌上睡覺,真是燈光美氣氛佳啊...
我想閱覽室最基本的條件就是整齊,光線明亮,至少讓閱讀者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桌上的書籍文字,那天,我拿了一本書就是找不到一處可以頭腦清晰的看書,昏暗的燈光讓人十分不舒服
我仔細的看了一下天花板的照明設施,改裝成崁入式的桶狀燈泡,只有管理員的上方是排狀日光燈管,這種照度不足的燈光下,我們根本無法久留,原本興沖沖的帶著孩子到圖書館打發一個下午的想法,也不得不速速離去,因為女兒說眼睛好累...後來我恍然大悟,是否縣政府並不想民眾去圖書館呢?不然,任何一個室內裝潢都不會把圖書館的燈光弄成這個樣子,就像餐廳希望客人用了餐不要久留的做法,就是把椅子換成硬板凳...吃完了你就快走吧!
圖書館的閱覽室,是開放空間,是要營造一個可以閱讀的環境,而不是幽暗的睡覺角落吧! 懇請主管單位儘管改善,給我們馬祖居民一個能閱讀的空間,我想建築相關規則應該有最基本的照度要求吧!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6-04-30
文化局長幹啥去了?

作者:小市民

文化局內那麼好設施,是提出看書報之地。怎可閱讀朋友變成夢見周公之處。燈光昏暗,當然舒坦,好見周公。不能改善嗎?局長和管理朋友不能把燈光放亮些?假如閱讀朋友都在夢遊周公; 真是貽笑大方。請貴局看著辦?您們是高水平的文化場所,可不是賓館啊。(轉貼)
作者: 依弟 < > 發表時間: 2006-04-30
圖書館是看書的地方沒錯!燈光亮度也可以要求!也沒錯!

但是:看書的人,就不能趴一下嗎?

這跟「高水平」有啥關係?

我在圖書館到底是「看書三秒」「趴著六秒」這節奏誰管的著?
作者: 島上之花 < > 發表時間: 2006-04-30
我也覺得圖書館燈光不足,只好都是用外借的方式租書回家給小孩子閱讀。無奈
圖書館就是供人閱讀的地方,看累了趴著睡覺也無可厚非,但是圖書館本來就應該提供足夠的燈光讓民眾閱讀,而不是燈光昏暗活像個賓館。遊魂
不知道相關單位是否可以解釋一下,目前的燈光設施是基於什麼考量,需要這麼昏暗?
作者: 醉樵 < > 發表時間: 2006-05-01
每個場所依用途不同,而各有照度的標準,這方面可以請臺電馬祖區處至現場作照度測定,照度過與不足均對使用人眼睛不好,應于改善。
作者: 森拜 < > 發表時間: 2006-05-01
沒錯 圖書館的燈光 很難專心看書..真的是照明不夠好..去ㄌ無法專心看書..
作者: 連江縣政府文化處 < > 發表時間: 2006-05-01
感謝大家的意見與指正,本局會在本星期內改進。
作者: 小媳婦 < > 發表時間: 2006-05-01
可以順便提出個疑問嗎?
圖書館的網頁常常連結不到?無法上網登錄續借或查詢館藏等相關資料
是否也可以一起改進?謝謝加油
作者: 文化處藝文推廣科 < > 發表時間: 2006-05-04
關於圖書館的網頁常常連結不到?無法上網登錄續借或查詢館藏等相關資料,本局已請廠商處理中,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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