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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為何東引這麼多人收到地檢署的傳票呢?
作者: 死亡騎士 < > 發表時間: 2006-07-08
今天陸陸續續有許多朋友收到連江縣地檢署

所發出的傳票 大家收到的時候 都是一頭霧水

有沒有人知道為何會收到這種東西??
作者: 小新 < > 發表時間: 2006-07-08
偵查不公開,我想沒人敢回答你問題了
不過這次好像是”他字”案,都是証人的身份
這就和副站長在”出庭記”中所寫的一樣
陳其標 wrote:
馬祖人口數雖然不多,但在被告供應方面,看來並不缺貨
作者: 北極雪 < > 發表時間: 2006-07-08
此事件實在是有點扯,從未遷徙戶籍的鄉親,因為在台工作、讀書,短期間居住於台灣,也收到此傳票。

更扯的是連東引警察所的警員發傳單至各家戶,當接收人問起發生何事了,警員告知"不清楚",只說明天就會見真曉,連事情原委都不清楚的員警,就要家屬簽收,何來辦案能力呀!

是有人告知封嘴,還是真的不明瞭來龍去脈呢?
作者: 東引真好 < > 發表時間: 2006-07-08
更可惡的事是從沒有離開東引,及自始自終都待在東引之鄉親也收到傳票,我看地檢署檢察官是否有必要先了解,再決定傳訊有關人員!因為,有些商家所顧請的員工同時要出庭,是否會因地檢署的疏失,而影響人民與店家的不便,請為居民想想吧!因為您的疏失,要我們放下手中工作,一天沒工作就沒收入,請問我要向誰索賠與求償,影響生活收入事小,況且暑假其間家中尚有小朋友需人照顧事大,是否更應該慎重其事,請檢察官能體恤居民之不便!更請您明確告知為何要傳喚我們?還有也請告知我們到底錯在那裡?不要讓我們不明不白的就往法院跑,好嗎?
作者: 北極雪 < > 發表時間: 2006-07-13
區區只是一件單純的案件,選務工作人員的作業疏失,勞師動眾的召集所有未帶私章投票之民眾,千里迢迢趕到南竿刑警隊,只為了蓋個手印,試問旅費誰要負責?政府單位處理事情是如此荒謬,浪費時間,浪費金錢,難道無辜百姓只能鼻子捏捏,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傳票一張一張的簽收,事情也並未明朗化,不了內幕的民眾,也只能鼻子摸摸認了,既然選罷法並未明文規定不許蓋手印,為何又多此一舉偵訊選舉人[為何選舉不帶私章!!]

試問誰要負責,為何我們的政府做事總是這樣無厘頭。

可惡~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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