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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有關「計程車車資超收」議題:
作者: 北竿警察所 < > 發表時間: 2008-06-01
「計程車車資超收」議題:

民眾在搭乘計程車時,如遇不肖業者或司機有超收車資、拒載或服務態度不佳等情事,可記下車輛號碼及發生時間、地點等相關資料,可循口頭、書面、電話或其他方式(如e-mail、傳真)等救濟途徑向主管機關或本局所屬警察(派出)所檢舉,本所將以維護檢舉人權利義務保密方式,立即逐案登記列管及派員查處,經查證屬實者,將依公路法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單告發。

在此,嚴正呼籲計程車業者或交通運輸從業人員切勿以身試法,如果遭檢舉超收車資,查證屬實者,將依公路法舉單告發,處罰九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交通運輸從業人員,於約定報酬後若有強索增加,或中途刁難或雖未約定,事後故意訛索,超出慣例者之行為,查證屬實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為俾利於本所受理檢舉案件查證或舉發執法程序上合理合法正當性,請勿匿名檢舉(不能查證確認檢舉人身分者)或違規行為發生時、地違規事實內容欠缺具體明確者。

美麗的山、美麗的海、美麗的北竿島,北竿的交通運輸業者絕大部分是實實在在的,相信這只是極少數的個案,對於少數不肖害群之馬,希冀民眾或同業人員能勇於檢舉告發。

連江縣警察局北竿警察所關心您
檢舉報案電話:110、0836-55234
傳真電話:0836-55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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