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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馬祖文史,廟宇考古—鐵板大王宮篇
作者: 游桂香 < > 發表時間: 2015-04-29
 鐵板大王宮,居民習稱「報亡宮」「報王宮」,位在天后宮右側,此宮肇建於何時已無可考。它在居民生活中有著重大意義,早年村中有人往生,喪家必須往此廟舉行一個報王儀式︰向大王秉報某人於某日某時往生,在陽間除籍進入陰間,請大王帶領亡靈好走,類似像報戶口的作用。所以馬祖各村都有大王宮。現年92歲的姜依金老太太說(林俊惠校長的媽媽),她11歲從大陸長樂邊蘭村被送來馬祖作童養媳時,這座大王宮就存在了,只是那時比較小間。
 鐵板大王宮經過幾次修建,人們始終沒有注意到有一塊上頭刻了幾個字的石頭,歷經多次修建它都存在,也一直被當作廟牆的一部份,人們日日經過它看過它,但從沒有多想什麼。直到民國85年6月間有一天,中央研究院的許雪姬教授來到馬祖,那石頭上刻的字讓她多看了兩眼,這一看,把馬祖的有史歷史給看到700年前,因為那石頭上陰刻的「林酉才喜捨中統鈔二十貫」十一個字。作為牆石的一部份而存在有年的石塊,從此令人另眼看待。但民國95年的一場颱風把大王宮吹得半倒,居民們只好重建。
 民國96年6月大王宮重新修建時,居民將其移入宮廟內中庭單獨立於廟埕,以示對這塊馬祖最早的有紀年的文物的重視。此石碑或可見證在元朝時馬祖即已發展成形的聚落規模與信仰,因石碑具有歷史、文化資產價值,已由本縣登錄為一般古物。
 西元1260年忽必烈登基年號中統,並在十月發行兩種紙幣:一種是中統交鈔,以絲為鈔本,以兩為單位,每二兩當銀一兩﹔一種是中統元寶鈔,簡稱中統寶鈔或中統鈔,以金銀為鈔本,面額自十文至二貫(一千文為一貫)共9種,每一貫當交鈔一兩,兩貫當白銀一兩。後因白銀的短缺及民間私屯,都改為以絲為本位,每銀五十兩,易絲鈔一千兩,諸物之值並從絲例。鈔之文以十計者有: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以百計者有: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以貫計者有一貫文、二貫文,每二貫白銀一兩,行之既久,形成物重鈔輕現象 。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又發行至元寶鈔,簡稱至元鈔,以金銀為鈔本,與中統鈔並行,面額自五文至二貫共十一種,每一貫當中統鈔五貫。元朝的紙幣流通主要經歷了中統鈔、至元鈔、至正鈔三個時期 ,有元一代以使用紙幣為主,其中中統鈔和至元鈔一直行用不廢,這二者成為主要的紙幣。銀錠與元朝鈔銀並用,銀鑄成錠稱為元寶。其字樣有所謂楊州元寶、遼陽元寶等,係以造銀錠之地區為別。元朝規定以五十兩為一錠。元朝幅員廣大,銀錠因攜帶不便,行用鈔法為主,以銀錠為準備金。終元之世以紙鈔為主,而銀與錢反成為輔幣。
 1986年寧夏拜寺口雙塔出土了伍佰文中統鈔 。1988年4月,湖南省華容縣城關鎮附近發現的一座元代墓葬,出土了中統元寶交鈔6張及至元交鈔5張,面額均為伍佰文 。紙幣的出土,正是有元一代中統與至元鈔通行的寫照。
 中統鈔二十貫換算成白銀為十兩,應是一筆不小的錢財,林酉才算是富有且慷慨之人,願意捐此鉅資建廟。林酉才碑是一塊不規則長方形青斗石打制而成,十一個字陰刻在上三分之一處。石塊總高126公分(4尺1寸半,文工尺上落在喜事旺進寶吉字),最寬處35公分(1尺,文工尺上落在迎福吉字),厚21公分(7寸,文工尺上落在富貴進寶官吉字),可見這塊石頭並非任意打成,而是符合民俗上在尺寸方面講究吉字的傳統,不枉10兩銀子的慷慨和對神明的敬意。然而對此塊石碑的來歷,見仁見智,(一)有人認為林酉才捐資所建建之廟應為天后宮,像大王宮這樣的小廟不會捐那麼多,因天后宫改建,石碑被用在大王宫牆體上;(二)亦有人認為修或建廟,捐資者都被人尊重,怎可能會將此碑丟棄或被用來建其他廟宇;(三)亦有人認為建廟捐資非一人之力,何以只見此塊石碑?可能是大陸某處廟宇重建時拆下,它被往來此地的船隻作為壓艙石,被帶來此處後被當作建廟石材;(四)當然更多人以其就嵌在大王宮牆體上,而認定所捐之資所建之廟即是大王宮。
 至於「林酉才」者,據前縣長楊綏生表示,曾有來自大陸福建連江縣壺江村(島)人來馬祖觀光旅遊,看到這塊石碑上的字後表示,「林酉才」是壺江人,這個說法不是沒有可能,雖然目前還只是間接證據。壺江位於閩江口,琅岐島邊上的一個小島,面積約0.57平方公里,以其形似壺,故名,又有傳說,元朝時地震「沈立村(立樁礁)浮壺江」,諧其音得名。現島北部建有1.2公里的防波堤,西部沿岸建碼頭4座,輪船通粗蘆島、川石島、連江縣琯頭、福州市區,也是兩馬小三通經過的航道。
 馬祖人向來總是稱自己為連江人、長樂人,再細一點畫分會說潭頭人、厚福人等,對於壺江的印象模糊,但愈來愈多文物顯示壺江人在馬祖留下的踪蹟,例如馬港天后宮尋根的結果是壺江天后宮、福沃白馬尊王廟碑記載廟為梅花人與壺江(誤繕為合江)人所建;金板境天后宮一件鐵鑄金爐上陽紋字「同治己巳年 威武將軍 壼江弟子張□□喜捨」(同治己巳年為同治8年,1869)。雖然從明成祖朱棣以後仁宗朱高熾和宣宗朱瞻基實行的海禁和罷寶船弊政、限制私商和禁止私商出泊的政策;清廷自清順治18年(1661年)至清康熙23年(1684年)之間又施行「遷界」政策。在總長達1820里的閩、浙、粵三省沿岸,規定凡距海30里內的老百姓一律內遷。在遷界範圍面積6436頃(包括沿海所有島嶼)內的村莊、田宅被廢棄,城堡台寨被拆毀,連各種船只也被燒爲灰燼。使得千里海濱竟成荒無人煙之地。但自康熙23年開放海禁後,閩江口這一片海洋漁場漸漸恢復生機,大陸的「梅花鄉志」載「…清康熙年間,(梅花、壺江)兩鄉共辟馬祖定置漁場,梅花定位福沃,壺江擇地山隴(今介壽村),…」。明朝的壺江地方誌《閭里志》宮廟章節中記載了媽祖廟建廟始末,說媽祖信仰在南宋時就從莆田傳到連江,且明洪武到明嘉靖年間,壺江和長樂梅花先人共同開發馬祖漁場,並聯手抗擊倭寇。兩地友好至今不衰,「福澳聯襟山隴畔,梅花香在玉壺中」吟詠兩地情誼。乾隆辛未(1751)年間官修的地方志書「福州府志」之疆域圖,繪有閩江口島閩,如馬祖列島(當時稱上、下竿塘)、五虎、琅崎、壺江等島嶼,但內文對壺江未置一詞 。壺江天后宮旁出土一塊爲古榕樹根緊包著的「禁海碑」,正文應有48字,部分字迹已無法辯認,碑中可見文字記錄著對壺江島禁海的範圍和要求,「正堂,奉司示,上下竿塘等島,嚴禁挂網貿易,□□□除樁簝,毋許奸民托跡,□□水師巡報,玩違必于訪緝,勒石永遠示禁,漁民寓目警惕。乾隆三十四年十月鐫石」。
 此碑顯示海禁雖開,但在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前後,為防海奸民上滋事,仍限制漁民前往較為外洋的上下竿塘掛網貿易。這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壺江人在明朝即已頭角崢嶸。董應舉紀述福建中丞黃承玄等力主徹底改革地方上仍留著元代未殄之弊政——「海幫」,此海幫弊政,殃民益甚,甚至到了公開化、合法化的地步,地方贓官、勢家、豪強在長樂、連江一帶相繼成立的「海幫」,橫行鄉曲,魚肉人民。他們借國法之名,行營私舞弊之實,豢養皂隸爪牙,設立幫哨,形同海上強盜,稱霸海澳。董應舉在《海課解疑》文中心情沉重地述此狀況:「自嘉靖四十三年(1564),流棍誑官,以海為港,而壺江幫立,廣石、連江繼之。萬曆間,又分連江為定海,北茭、奇達是為六幫。六幫立,而沿海漁民十數萬家,被商哨毒虐至賣妻鬻子。予自丁卯天啟七(1627)年歸,買一婢,壺江人也。又買,又壺江人也。駭而問之,曰:『壺江男女賣幾盡矣』。遣人往查,則有三女一男俱賣,而隨以死者;有二男一女俱賣,且及妻者,一一得其主名,凡賣男女一百四十六人,賣妻十人,餓死無算。於是不覺淚下。嗟夫:壺江非朝廷赤子耶,一澳六七百家,何辜而被如此。」 「中丞公名承玄,畢公懋良,張公名泰禎,會稽人。批照許民陳害,則相國福清葉公有力焉」,黃承玄、畢懋良、張泰禎等人上書陳情,宰相福清人葉向高批准,解散了海幫,島民額手慶倖,故樹立《德政碑》以記其事,為董應舉所撰,內容陳述了商(鹽)幫害民的種種行徑,此碑於1993年出土,碑文載:「…往,海故無幫,自李邦寧作俑,幫于壺江,皆勢家豪惡之人為政,商一幫三年入課,僅九十一兩有奇,吾民為所魚肉,不啻三十倍。張公遂議散幫,與民認課,兩院司道皆是之。於是海上數十年積毒如洗,而課大益,民歡趨之。」 。「松下皆鹽賊,收以為用,可消盜、且可敵倭;最是妙策。今方資民船、民兵,功賞宜厚,不可淹沒其功;一船有賞,豪傑爭奮矣。館頭、壺江諸澳人,未奉功令,無人敢應;若以守門戶,勝於兵船十七、八。其人入水不沒,但未與賊鬥;急亦可用也。」。從以上文獻可以看出,數百年前壺江人的動能就已經非常強,尤其元時海幫首在壺江成立,即所謂「奸民托跡」,至明末仍有餘害,清廷官府自然要嚴加防範,而有此禁海碑,禁止壺江漁民前往上下竿塘掛網捕魚,以免滋事。
 「林酉才」喜捨中統鈔是為元時之事,是否就是董應舉所謂的「海幫」人士?才有此財力捐資,不得而知,但現在壺江島上「林李王張陳為首」,林姓一直是當地大姓旺族,從明崇禎二年寫「壺山閭里志」的林日躋,到現代航海企業的冠海董事長林財龍,都是壺江知名林姓人士。
 由於不能起死人而問之,種種理論都只能是推測,但此塊石碑的存在,被當作馬祖南竿島嶼開發史上的一個印記,則是大家都同意的。所以它成為不可多得的紀年文物,是馬祖的一項文化資產。
 過去700多年,嵌於大王宮外牆,受著日曬、風吹、雨淋,幸而其質地堅硬,風化受損還未到太嚴重或到字迹湮沒程度,現在又被移入廟庭檐下,不會被雨水沖刷、太陽直射、強風吹襲,雖然改善了保存環境,雖然青斗石質地堅硬可延緩風化速度,但不表示未來它沒有繼續風化劣化的可能性,當前,對於石碑的保存維護,以現況保存為宜,並定期清除積塵以免地衣青苔之類滋生,避免鳥糞污染和人為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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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15-04-30
 有關壺江的與馬祖的歷史淵源,轉貼王花俤校長2008年一篇部落格文章〈壺江記行〉,摘錄如下:

 在閭里志還記錄當年壺江人到馬祖列島搭寮補魚的的記錄, 芹壁、橋仔、福澳、山隴等澳口皆見壺江人的蹤影,這段淵源舊事,多次聽到吳用耕榮譽會長和冠海董事長提到:馬祖外山在一九四九年以前,是壺江和梅花人的漁場,之後因政治因素,轉場到四霜列島的東霜作業。今福澳的白馬尊王廟留下碑文寫著,「廟是由壺江和梅花人合蓋」,也証實我在廟宇調查時的疑慮,福澳人把碑中壺江人誤植為合江人。其關係可見非同一般,歷史的命運亦見於壺江和長樂梅花先人共同開發馬祖漁場,為抵抗倭患和海盜,相互以舅舅和外甥暗號,辨識雙方身份。今天妃宮落成時,梅花的舅舅特別致贈牌樓給壺江人,並立碑敘明舅舅和外甥之間深厚情誼。

 附記:梅花、壺江兩鄉於明朝嘉靖年間共同破倭寇而結緣,清康熙乙巳年兩鄉共同開發馬祖漁場,梅花鄉定置網於福澳,壺江於山隴下網,歷來有「福澳聯襟山隴畔,梅花香在玉壺中」可見兩鄉歷史情誼深厚。

 第二天清晨閒逛壺江時,在廟的左方又發現一塊石碑,碑文落款時間是乾隆三十四年十月,鐫刻著「正堂..奉..上下竿塘等島..嚴禁掛網貿易..除椿簝..毋許奸民托跡..水師巡報..玩違必干訪緝..勒石永遠示禁..漁民寓目警惕..乾隆三十四年十月鐫石」,遙想清初一段海禁的歷史,因政治因素,切斷馬祖與壺江之間「生活圈」的關係,追昔撫今相同歷史命運似乎一在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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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壺江找到南北竿的海禁碑(王花俤攝)

圖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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