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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我的「好人標準」
作者: 友志一同 < > 發表時間: 2026-08-26
果然你真的分得很清楚,凡事講有利於你。
-當然,才高八斗耶~還用你說

對啊!我只是想到4年前你說的一些奇怪的話
問問當時貼出助理名片的助理

開版文章不是說了
「有什麼問題都可以找你」
找你出來問問

怎麼了嗎?

文章你自己寫的耶!「自費助理」、「志工助理」

對啊!好好奇,是誰啊!

立委助理也是公眾事務,民眾有權知道吧!

該不會忘記自己的同事,這麼無情吧!

木子詩云承認當過立委助理的文章按這裡看
https://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2&t=342350
作者: 友志一同 < > 發表時間: 2026-08-26
"難道馬網只能存在像你這樣回憶陳委員負面新聞,不能容別人回憶他好的一面?"

你那種小情小愛滴滴答答的新聞有報嗎?

就說我沒有單獨和陳雪生吃過飯、住過他提供的會館、被他搶救、也沒當過他的助理

我當然是看新聞和平常我在獅子市場或是在路邊對陳雪生的認識!

他要檢討,自己的形象怎麼會差成這樣才會吧!

他就是在同婚投下反對票的立委

我一輩子都會記得的!

木子詩云承認當過立委助理的文章按這裡看
https://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2&t=342350
作者: 木子詩云 < > 發表時間: 2026-08-26
友志一同 wrote:


你那種小情小愛滴滴答答的新聞有報嗎?



什麼是小情小愛?果然,你是否想要把妥妥地救命之恩,變成讓人引起什麼聯想呢?


不就是你在嘲諷我的好人標準極低,才有機會讓我寫出我的好人標準原因嗎?


果然才高八斗。


你繼續貼連結吧,旅台鄉親發話了。
作者: 友志一同 < > 發表時間: 2026-08-26
別人要怎麼聯想我想你管不著吧!
你好人標準很低,在開版文章不是已經承認了嗎?

你繼續著急,旅台鄉親都發話了!
放心,貼連結不會犯法,而且很聰明~你說的

我收下了!(微笑)
作者: 風信子 < > 發表時間: 2026-08-28
有點法律常識的人
應該都知道
在還沒有判決確定前都是無罪
即便被檢察官起訴了
後續被法院判無罪的例子也常有所聞
更何況現在還在偵查中
急著落井下石有失厚道

陳委員從縣長做到立委
受他幫助的鄉親不計其數
點滴在心頭
希望好人能平安度過難關
作者: 友志一同 < > 發表時間: 2026-08-28
記得他立委表現很差、常失言讓馬祖蒙羞的也大有人在!

性騷擾這方面他可是被定罪的,應該有資格加入更生黨了🙂

壞人在沒有變壞之前都是好人啦!

靜待司法給壞人懲罰🫡
作者: 海欣 < > 發表時間: 2026-08-28
說得太中肯啦!這年頭最惹人疼惜的,莫過於那種「法盲又愛亂告」的極品了。氣噗噗地跑去提告,結果人家被告連傳喚都沒被傳喚,地檢署的冷氣都還沒吹到,案子就直接被檢察官「不起訴」光速打臉!這劇本簡直太催淚啦,最後只能天天窩在螢幕後面,靠著瘋狂發廢文罵陳雪生罵王忠銘來取暖,順便悼念自己碎落一地的玻璃心吶~~~真是不勝唏噓!可憐哪~

用文言一點的說法即是:
誠哉斯言!世之最堪憐者,莫過於昧於法理,輒興訟端。查其所控,俱無實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之明文,犯罪嫌疑顯有不足。有司明斷,毋庸傳喚被告,即逕為不起訴之處分,徒留笑柄。悲夫濫訴之徒,不明法度,妄動刑書;訟敗而不知自省,唯能日夕匿於虛擬網轍之中,發怨懟哀鳴之語以洩私憤。此等濫用公器、徒呼負負之舉,實屬至悲至嘆!

風信子 wrote:

有點法律常識的人
應該都知道
在還沒有判決確定前都是無罪
即便被檢察官起訴了
後續被法院判無罪的例子也常有所聞
更何況現在還在偵查中
急著落井下石有失厚道

陳委員從縣長做到立委
受他幫助的鄉親不計其數
點滴在心頭
希望好人能平安度過難關
作者: 友志一同 < > 發表時間: 2026-08-28
海欣 wrote:
說得太中肯啦!靠著瘋狂發廢文罵陳雪生罵王忠銘來取暖


對耶!你終於找到他們兩個在馬祖政壇唯一的價值了! 恭喜🎉

用英文就是
Congratulations! My comments are none your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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