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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疚責之外—官方與民間、動保人士應思考的問題
作者: 木子詩云 < > 發表時間: 2020-06-23
昨天沒打字完的內容,
早上馬網分享馬祖日報的新聞
產發處處長調參議了...

隨著媒體與李問強力監督此事,相信此事的究責聲量還會持續一陣子。

究責在所難免,也一定得徹查。

只是在究責與徹查之外,也想知道的是,有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鹿不會消失,但又能活得健康快樂,糧草充足?

大坵梅花鹿到底在現行法規上算家畜或野生?
歸類不同,處置也會不同,民眾觀感因應也會不同。

這或許也值得新接任的產發處處長、縣府、議會、與關切此事的李問和其他鄉親一起集思廣益,評估可行性,化危機為轉機。

畢竟,批判、監督、究責,最終還是得回歸解決問題,而所謂的解決問題,不會只是究責。

譬如這之前我撰稿一部專書而寫的,針對大坵梅花鹿問題,曾擘劃輪流移至他處豢養再野放。

馬祖有一堆廢棄營區,如果軍方願意釋出歸建縣府,或許可以轉型成畜改場。

如果在糧草較少的季節,與交配繁殖季時,讓經過獸醫與一些(不是全部)處於發情期具有繁殖力的梅花鹿,與生病(含皮膚病)、老邁的鹿隻移到這些廢棄營區,成為畜改場來豢養、醫治,過了季節再和其他留在大坵的鹿隻交換野放,會不會比較能降低繁殖過剩,以及皮膚病傳染?和減少不肖人士盜採鹿茸機會?

而復育的梅花鹿在目前的法規是屬於家畜,如能輪流豢養與野放,或許也能發展鹿茸產業,作為另一個馬祖特產。只可惜鹿茸藥酒已被禁止,否則馬祖酒廠還能....。

以上並不ㄧ定是絕妙好計,也一定因人不是全能,因此ㄧ樣有優缺點,所以提供參考,與集思廣益修正。

在當年農改場向中央要梅花鹿的目的並不是為觀光與保育,而是為了戰備存糧。現在成了觀光財,卻也某種程度變成了歷任縣府的「共業」。

縣府在育鹿的專業人才缺乏,大坵在廢村後幾乎與世隔絕...因此長期鹿群真正狀況被忽略,直到近年才開始被關注。


另,這是今年3月的一份關於梅花鹿的報導,其實跟大坵梅花鹿事件有相同之處,供動保人士、官方以及有心當議政士的人參考—

在屏東國家公園也同樣類似問題。

關於像大坵這樣的梅花鹿到底是復育的梅花鹿還是野生的?

如果是野生,就算是保育類,但如果是復育就算是家畜,
因此問題來了,如果像大坵原本的梅花鹿是復育,但復育後就被野放在大坵後生的後代。
那到底是算家畜或野生?

這問題如果中央政府不能給明確,那大概大坵梅花鹿問題,還是不能解決,且隨著大坵橋通行後,大坵人即將重返,梅花鹿如何與民間和平共處,同樣會是「功課」。


台灣梅花鹿的跨世代保育課題 專家提建言 務實面對衝突才是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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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nvayage < > 發表時間: 2020-06-24
大坵原本的梅花鹿歸類是復育的話,就會被列為縣府的生物資產,,如果以生產性生物資產
而論,自行營造或繁殖的生產性生物資產,自然也是財產,就不算野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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