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精華區 » 朱榮忠(朱瑞宗) http://www.matsu.idv.tw
主題: 縣府訴願會,成了一言堂,請儘速改組吧!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6-06-12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現在我們縣府訴願會委員有:縣府秘書長、縣府秘書、政風處長、前消保官、議會法制主任、稅捐處長、地政事務所主任、地方法院書記官、縣府企劃室課長,這樣的組織編制,青一色都是政府部門的高官,失去為民發聲的功能,還會傾聽人民的聲音嗎?合法嗎?

依法縣府訴願委員,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不得少於委員人數二分之一,結果我們的訴願會這些人沒半個,所作出來的決定,成了行政官員的遮羞布,還有法律效力嗎? 請儘速把權力釋放給鄉親吧!也請我們的縣議員們要加強監督縣政囉!

司法裁判,就如初一十五的月亮,有錢判生,沒錢判死,見了財團就轉彎,早已是社會共識。司法不是獨立的嗎?怎麼地方法院的官員,還能跨越領域到行政界兼差,這大概也是馬祖特產吧!是不是該自律一點呢?

節錄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4 條:
訴願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機關首長就本機關副首長或具法制專長之高級職員調派專任或兼任;其餘委員由機關首長就本機關高級職員調派專任或兼任,並遴聘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擔任;其中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不得少於委員人數二分之一。委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具有法制專長。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6-06-12
縣府訴願會凌遲了親民愛民的劉縣長,成了太上皇,事務官當道,少了勇於承擔責任的氣魄,卻只會為政府施政無能失敗找藉口,人民心中有怨,都要到法院伸張正義,這塊土地的人民真的辛苦了。那訴願會主委為什麼不叫副縣長或政務官兼呢?這樣不是更能貫徹執行劉縣長您選舉的政見嗎?為什麼不給事務官一點壓力呢?一年半過去了,看不到劉縣長您站在至高點喊一句話,鄉親真的有點失望,也感到心酸。
作者: 芹壁唯一保留建地 < > 發表時間: 2016-06-12
馬祖民選縣長已經幾任了,如果政府無良,建議就由良知良能的你發起"返我馬祖土地自救會"如何?

看到你這麼久在網路發起還我馬祖土地言輪和行動,馬祖鄉親加以打氣支援的並不多,何以致之,是馬祖鄉親個性只會自掃門前雪使然嗎?這就是馬祖人宿命嗎?還是無論任何馬祖人擔任民選連江縣縣長為了自己前途,將來都將ㄧ樣這樣不作為,若是,悲哀的馬祖,夫復何言啊!
作者: 翠龜灣 < > 發表時間: 2016-06-12
這何止是一言堂,根本就違法了!

依據訴願法第52條規定:
各機關辦理訴願事件,應設訴願審議委員會,組成人員以具有法制專長者為原則。
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由本機關高級職員及遴聘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擔任之;其中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及審議規則,由主管院定之。

請趕快改組吧!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6-06-12
連江縣政府是執法機關,訴願會的委員在法律上有一定比例的限制,這是縣長可以做到的,為什麼不多找幾個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共同解決馬祖的土地問題呢?再拖下去,又要等把政權拖垮,再來後悔嗎?如果說,現在的委員名單違法了,就請在近期內交出一張符合鄉親期待的名單吧!
作者: 曹玉貴 < > 發表時間: 2016-06-12
馬祖土地民怨深不見底.行政機關卻以拖待變.待父執輩逐漸凋零.土地問題會變得更加複雜棘手.現在指證歷歷.希請監察院強勢介入調查.嚴懲失職人員還馬祖居民一個公道!(還是只是連江縣長失職兼失能???)

請問.馬祖的大家長.劉縣長=>馬祖的土地問題.您打算要拖到幾時啊?土地總登記.現在的進度呢.進度呢.進度呢???

公有土地返還.終究要走到縣府訴願會.端看這些委員名單.會讓馬祖鄉親覺得

這根本就是個假議題!!!既勞民又傷財&浪費公帑!!!!

請政府拿出誠意和魄力來解決馬祖的土地問題.還馬祖鄉親一個公道吧!!!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6-06-13
訴願會的組織架構是在糾正行政機關錯誤的行政處分,卻成了替行政機關背書的單位,真不可思議。當訴願會失去了功能,民怨也就從此萌芽。像馬祖的重辦土地總登記,從101年8月1日開始辦到現在快四年夠久了吧!最近聽說還要繼續再延,這樣做既知是違法的,為什麼不要求地政事務所依法在期限內辦結呢?行政機關不作為,一再的在為失敗找籍口,這塊土地的人民是何等的無辜,還有民主法治可言嗎?
作者: 曹玉貴 < > 發表時間: 2016-06-13
馬祖的民意代表&高貴的縣議員&為民喉舌的立法委員.請站出來說句公道話吧.你們現在也看到了縣府訴願會的委員名單了.您認為這些委員可以為馬祖鄉親發聲嗎?合理嗎?公平嗎?合法嗎?馬祖的鄉親權益有被漠視嗎?

馬祖不是法治的地區嗎?.縣府如此的亂搞.踐踏民意.孰可忍孰不可忍!!你們看得下去嗎???

說好的轉型正義呢?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6-06-13
為什麼這幾年我再三強調連江縣地政事務所103年1月28日連地所字第1030000269號公告牴觸法律無效。理由很簡單,就以下兩點:

按「法律定有施行期限,主管機關認為需要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一個月前送立法院審議。但其期限在立法院休會期內屆滿者,應於立法院休會一個月前送立法院;命令定有施行期限,主管機關認為需要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一個月前,由原發布機關發布之。」為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4 條所明定;次按「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未依前項規定訂定處理期間者,其處理期間為二個月;行政機關未能於前二項所定期間內處理終結者,得於原處理期間之限度內延長之,但以一次為限;前項情形,應於原處理期間屆滿前,將延長之事由通知申請人。……」亦為行政程序法第51條所明定。

我們的地政事務所明知延期違法了,不加速清理積案,不陳報懲處名單,還有顏面繼續延期,陷親民愛民的劉縣長於不義嗎?該醒醒了。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作者: 芹壁唯一保留建地 < > 發表時間: 2016-06-13
既然幾任民選連江縣長都無法真正解決還我馬祖土地問題,就應該了解問題癥結是出在那裡?若是出在自己馬祖人選出來的民選縣長,那他不盡心盡力為鄉親徹底解決還我馬祖土地,下一任就讓它變成老百姓吧,若不是,現任民選連江縣縣長為何不邀請專家學者共同找出解決問題辦法。

還是要逼老百姓造反,因為徒法不足以自行,更何況現在有法還不依法行政,還我土地議題盡是人在亂搞嗎?難道要老百姓學後梁朱溫一樣,造反有理嗎?現在連民進黨都不造反了,難道要溫和的馬祖鄉親造反嗎?

劉縣長,請不要迴避問題嚴重性,馬祖老人已經沒有時間等待。。。。。。
第1頁 (共9頁) 前往頁面 1, 2, 3, 4, 5, 6, 7, 8, 9
服務條款      內容政策      隱私權聲明      著作權聲明       刊登廣告       站長信箱      副站長信箱      副站長kingfisher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