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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祖遺土地向國防部請求返還及賠償的時刻到了!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21-07-28
因軍事原因喪失占有土地,若能視為占有不中斷,應該可以解決馬祖地區大部分土地間題。

政府存在的價值與目的是為人民謀福祉、替民眾解決問題。馬祖土地問題有其特殊性及其歷史背景,連江縣政府更應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研擬可行之道,協助馬祖鄉親討回土地,而不是一味的駁回鄉親的申請案製造對立。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之三,已有金門地區軍方佈雷區內的土地視為占有不中斷的法律條文,馬祖地區因軍事原因喪失占有土地,是否比照適用,中央主管機關應當立於協助馬祖解決土地問題的立場,積極針對馬祖土地問題的特殊性,提出專案性之相關處理解決函釋。

馬祖地區土地問題,內政部已於101年2月9日召開「解決馬祖地區土地相關問題」第四次專案小組會議決議作出:「馬祖地區未完成登記之土地,於連江縣地政機關成立前已具備民法第769條或第770條規定之條件者,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九條規定,自時效完成得請求登記之日起,應得視為所有人,且地政機關勿須審查其自地政機關成立後以迄登記完成時,有否和平繼續占有之事實」。連江縣政府若能以因軍事原因喪失占有土地,比照金門地區軍方佈雷區內的土地視為占有不中斷的審查標準,相信應該可以解決馬祖地區大部分的土地間題。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21-07-29
申討聲再起,在金門有許多私有土地,在戰地政務期間再以無主土地公告後登記為國有,這是軍管時期軍方不當取得人民財產,本應返還才符合轉型正義。

為平復軍管時期軍方不當取得人民私有土地產權問題 李養生陳志龍7/30將邀相關單位協商
發布日期:2021/07/28 記者: 楊水詠/綜合報導。 wrote:

金門縣議員李養生、陳志龍非常關切戰地政務實施期間,軍方不當取得人民之私有土地產權,有違公平正義原則,認為應予平復,在金門縣議會第七屆第五次定期會共同提案「建請縣政府公布戰地政務實施期間(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至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登錄在軍方名下財產、取得方式及過程」,並將在七月三十日上午十時假縣議會召開協商會議,歡迎各界參與討論。

議會昨天發佈新聞稿表示,為追此案之辦理情形,且考量部分事涉中央權責,為釐清問題癥結所在,議員李養生特具函邀請縣籍立委陳玉珍、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洪申翰、金門縣政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金馬辦事處,及國防部軍備局金門分遣所等有關單位集會研商,釐清戰地政務實施期間,軍方取得私有土地之方式及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有無不當與瑕疵,並侵害人民法益,如何尋求補償?以符合政府轉型正義之宣示。

議員李養生認為金門於軍管暨戰地政務實施期間,由於軍政威權時空背景,致鄉親私人財產法益受到不法侵害,無法即時主張維護自身權利,以致諸多私人土地未踐行法定程序被軍方移轉為國有,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這也是威權體制下鄉親的沉重悲戚。

李養生在提案說明中特別敘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經總統公布施行後,地方政府應落實法治與實踐,秉承上揭法律之精神,理應有相應之具體作為。同時,他亦說儘管政府有心解決金門民眾陳年土地沉疴問題,先後亦配合訂頒「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與「離島建設條例」等相關濟急因應法律。然徒法不足以自行,有限的法律條文規定,並未能放諸適用所有被侵害樣態。離島建設條例雖頒行逾二十年,但鄉親透過陳情、訴願方式,請求政府返還私人物權情事未曾間歇,鄉親主張還地於民的民怨積厚難平。

另,議員李養生與陳志龍開展「關心民瘼」具體行動,將於七月三十日上午十時假縣議會召開協商會議,將邀請相關機關與會,歡迎金門各界愛鄉愛土人士,共同來參與這場會議討論,關心金門這塊土地。

議長洪允典認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於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實施,威權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不法行為與結果,金門土地沉疴問題累積民怨,由來已久且比比皆是。為平復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洪議長也籲請金門縣政府主動為民作主,協助公布事實真相,並請中央正視民意著即立法,補償人民損害,還給人民一個公道正義。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21-07-31
金門縣議會110年7月30日召開為平復軍佔民地邀相關單位協商會議記實:

一、戰地政務實施期間,軍方不當取得人民之私有土地產權,有違公平正義原則,應予平復。

二、釐清戰地政務實施期間,軍方取得私有土地之方式及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有無不當與瑕疵,並侵害人民法益,如何尋求補償?以符合政府轉型正義之宣示。

三、軍管暨戰地政務實施期間,由於軍政威權時空背景,致鄉親私人財產法益受到不法侵害,無法即時主張維護自身權利,以致諸多私人土地未踐行法定程序被軍方移轉為國有,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這也是威權體制下鄉親的沉重悲戚。

四、土地沉疴問題累積民怨,由來已久且比比皆是,為平復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籲請縣政府主動為民作主,協助公布事實真相,並請中央正視民意著即立法,補償人民損害,還給人民一個公道正義。

五、軍佔民地的問題,長久以來是金門馬祖在地人民的苦痛,未能將祖先傳下來的土地討回來,有愧於祖先的託付。

六、軍方於軍管時期長期佔用人民土地,多是以「徵購」,而非「徵收」的方式便宜行事,不符正當法律程序,違反土地法第208條規定及大法官709號解釋。地政局應全面清理,撤銷軍方之所有權登記,落實還地於民。

七、金門地區自民國41年起至45年間,已將全縣所有土地辦理地籍測量及土地總登記,並建有直條式土地登記總簿。地政局應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開放相關檔案供民眾閱覽影印。

八、已登記土地,軍方在民國69年及70年間曾將所有軍事管制區內土地及機關用地,用無主地公告後登記為國有,嚴重損及民眾權利,應當給予特別補償。

九、農作物青苗補償,並非地價補償,終止戰地政務後應將土地返還原地主或補辦徵收補償。

十、地政機關審查人民申請案件耽誤太久,擱置超過辦理期限未作行政處分案件太多,內部行政管理嚴重出現問題,應加強催辦,服務鄉親。

十一、土地返還和時效取得不同,地政局應該要釐清各自法令依據分開處理。

十二、海岸線一定範圍內土地之認定,地政局應會同水利管理機關辦理,不可一意孤行。

十三、地政局駁回鄉親申請案,應當明確依據土地法規敍明理由及法令依據,不能故意找莫須有的理由處處刁難鄉親。

十四、司法訴訟律師費要15萬元起跳,一般鄉親難以負擔,應嚴格規範公產管理機關未辦理徵收、或價購土地,不該對人民申請案件提出異議或訴訟。

十五、鄉親提議事項請議會嚴格監督縣府,研擬具體可行方案,該修法的儘速修法,徹底解決土地問題,弭平民怨。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21-08-02
馬祖土地自救聯盟成立的四大基本訴求:

第一、軍事原因喪失占有土地,要求國防部損害賠償或補償。

第二、撤銷地政局違法行政處分,重開程序審查。

第三、公產管理機關未經辦理徵收、價購土地,不能對申請人提起訴訟。

第四、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第六項公有土地返還展延三年。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21-08-03
連江縣政府以時效取得辦理土地登記的三個故意:

一、故意排除土地真正被國軍強佔的時間點。

二、確定土地所有權之認定需以完成登記為原則。

三、舉證所有權之責任歸於被佔者,排除強佔者。

現在老一輩將凋零殆盡,年輕一輩也一無所知,正值壯年尚知祖產土地一二的馬祖人,再不實事求是地站出來積極爭取,就只有認命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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