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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談創業,政府觀念到位了嗎?
作者: 蘇柏豪 < > 發表時間: 2016-08-24
有人說我太久沒有寫正經文章了,就這這次馬祖青年創業論壇我想應該可以點出一些基本性的問題。

如果你想創業,首先遇到的問題絕對不是錢,而是創業的場所難尋。有一個兒時鄰居的家庭到馬祖發展,為了取得合適的店面煞費苦心,在建築時就不斷與屋主取得聯係,只為確保能取得店面。

在馬祖,無論是住居、店面甚至是辦公室,都是一屋難求。其實馬祖市面上各行各業很多都長期缺工,但是卻無法徵求到適合的求職者,本地工源不足需用外地員工,但是住房的困難就已經影響了跨海求職的意願。

更不要說據點釋出的部分,57與77據點釋出的條件中就有包含500萬投資下限,讓許多有意發展的青年未戰先敗,最後由財團得標。試問有幾個青年能夠有500萬資金?創業要看的是實質內涵,而非投資金額,有錢有有錢的做法,沒錢有沒錢的巧思!當年我在永和的事業也是七萬元就立下了基礎。

在政府聲稱要呼喚青年返鄉創業的同時,做了合理的配套了嗎?如果連據點、工作坊、店面、甚至最基本的住房都難以取得,又何談創業?更不要說後面許多看得到吃不到的所謂創業輔導,其中對新創事業最難達成的就是青創貸款與SBIR!
作者: 曹閩 < > 發表時間: 2016-08-25
蘇柏豪 :57與77據點釋出的條件中就有包含500萬投資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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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好奇!好奇!
縣府承辦單位,能告之設定
『57與77據點釋出的條件含“500萬”投資下限』的構思邏輯?

馬祖據點釋出需要的考量主重點,在下建議,
應著重在創意、結合當地景觀、溶入故事背景、營造獨特商品,
評審條件此部份權重要高,投資金額多寡(宜低不宜高),
由得標業主自行評估「創意體現、商機營量」為之。

馬祖軍方釋出據點不少,建議縣府承辦單位參考上述邏輯加速推動據點活化,
百花分放,各領風騒;君有多擇,逐一享之。
刺鳥飄香、
〇〇有味、
XX景獨、
〇X有型、
X〇禪濃、
◇◇詩興、
◆◆歌揚、
···。
作者: unerverse123 < > 發表時間: 2016-08-25
這據點釋出是拿來做生意的,你以為是給人拿來練手感的嗎?
做生意是生死關,不是口頭上創業創業一直喊的辦家家酒。
作者: ecology < > 發表時間: 2016-08-25
來幫樓上翻譯一下
「我們馬管處珍貴的據點是拿來做生意的,所以用高額投資限制,以及超短時間的公告準備期,只有早早把細節全部準備好的財團可以標喔!

地區拿不出500萬的的廢渣青年都去吃屎吧!沒500萬就是廢,馬管處官員說了,馬管處不是慈善單位,也不是創業輔導單位,不歡迎沒有財力的小屁孩唷!

有意見?我們是中央單位唷!地方管不到我啦,管不到我啦!不然開個約聘給你,賞你口飯吃,乖乖不要鬧喔!」
作者: james < > 發表時間: 2016-08-25
馬管處講的也沒錯!做買賣本來就是很實際的!
作者: 芷彤 < > 發表時間: 2016-08-25
這麼會算,政府怎麼不自己成立開發建設,廠商不賺錢BOT還叫BOT嗎?

有財團會賠錢做慈善事業嗎?
作者: ShiQi < > 發表時間: 2016-08-25
政府除了給青創業者一個落腳點以外,造成工源不足最大的原因就是馬祖畸形的多元就業,不僅各店招不到人,連公家單位也找不到臨時人員,為什麼?因為每天上掉班涼的要死,還可以偷跑作自己的事,還可以領一樣的薪水,誰要去作累死人的工作呢?馬祖勞動人口已經夠少了,多元就業絕對是害死馬祖店家的第一號元兇。
作者: 周小馬 < > 發表時間: 2016-08-26
一定要金額投資才能開創據點嗎?島外企業了解馬祖市場嗎,他們會珍惜嗎,一定要創業據點嗎,不能給青年發揮空間在裡面嗎。聽你說屁孩我覺得你更幼稚,這就是公務做事態度。站著茅坑不拉屎。

馬祖社團可不可成立據點辦公室,政府可不可以一同辦理社團活動結合觀光。
作者: 薇琦 < > 發表時間: 2016-08-26
訂的太低說圖利,訂的太高也說圖利,怎麼做有心人都能說嘴
作者: ShiQi < > 發表時間: 2016-08-26
一定要金額投資才能開創據點?
當然,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免費據點空間誰不想要?但據點維護也需要資金,所以不能白給你。
馬祖社團可不可以成立據點辦公室?政府可不可以一同辦理社團活動結合觀光?
當然可以,但是同好會的地點要自己處理,同樣的道理,觀光一直是大家都想作的事,但是應該是由業者提出計畫,說明你們想要作什麼,需要政府協助什麼,和縣府溝通,業者為主,縣府協助,而不是寄望縣府幫你作好,業者搭順風車,誰都希望得到縣府全力支持,而不用太費力,但是縣府能顧得來嗎?至於辦公室的問題,若是孵化基地真的有希望,而你們也想作些什麼,為何不將所謂的社團改為可盈利的行號呢?再提出有新意的計畫,那申請進駐不就容易多了?讓政府找你們合作,而不是希望『被合作』,這樣既達到社團(公司)推動觀光的美意,又有利潤進帳,有了利潤,這個組織才能持續下去吧?不能老是希望政府無條件支持,什麼也不作,要發揮優勢吸引政府來談合作。
我對馬祖一堆所謂的協會吃公家資源豆腐的現像實在很反感,但並沒針對你。
作者: 周小馬 < > 發表時間: 2016-08-26
我很認同您的說法。我們青年真的要跟政府談談,不要再有資訊上隔閡,我們也因該提出想法青年所認同方向,並且實行,但是除了據點,觀光也產生很多負面,政府積極推動藍眼淚,卻沒有跟遊客說明藍眼淚實情。所以我在論壇有說藍眼淚不該是馬祖主推觀光,海上看島嶼更是台灣外島裡我們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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