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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馬祖財政有天馬行空的本錢嗎?
作者: 紀布德 < > 發表時間: 2022-11-12
近來,馬祖縣長選舉,各方紛紛提出低價或免費各項福利政見,這本來是好事一樁,例如島際船運免費,如果南北竿是連在一起的陸地,用腳走就可到達,當然不必付船費;如果馬祖是基隆,用腳走就可到達台北,當然不用花機票錢;也就是說,同為中華民國的國民,而居住在馬祖的人民,就交通費用支出是相對的弱勢,政府理應以補助等措施,予以補救。

雖然,馬祖縣長候選人提出各種福利政見是「合理」的,但是否「合宜」,端賴是否有財源,如果沒有財源,屆時「空歡喜」一場。
君不見今年九月,英國首相特斯拉,選前宣布大規模減稅,雖然人人都喜歡減稅,但導致財政缺口擴大,引發股、匯、債三殺,迫使特斯拉在四十五天後,匆匆辭職下台「一鞠躬」,令人不勝唏噓,簡言之,政府任何支出都需要財源,若福利支出以舉債為之,到頭來,最慘的一定是弱勢底層民眾。

馬祖縣府的自有財源僅占年度支出的8%,換言之,92%是依靠中央政府接濟,同時台灣是實施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任何企業皆是「將本求利」,常言道:「虧本的生意沒人做」,馬祖要求機票降價至不合理價位,或搭船免費,就航空公司或船公司而言,一定做不到,屆時只能依靠政府補貼,問題是馬祖縣府沒有財源可貼補,因此需要中央政府來補助。

然而,中央政府必須衡酌全國各島嶼的一致性,諸如綠島及蘭嶼有沒有同等的補助、金門及澎湖也有沒有同樣的福利,試問能讓馬祖獨有嗎?因此,馬祖縣長候選人提出各種福利政見時,應該考慮其財源在哪裡?

筆者倒有一方法,因為馬祖有一位陳雪生立委,是馬祖的「生利資產」,猶如能生蛋的金雞母,可用催化劑多生一些金蛋,但若只想要蛋,卻不要金雞母,甚至於要「殺雞取卵」,似非明智之舉。

前些日,筆者撰寫「神奇的馬祖財政」,便是說明金雞母帶著兩隻小金雞如何生財之神奇過程,假如縣長候選人提出的福利政見,採取如同「殺雞取卵」方式,諸位馬祖鄉親想想看,在台灣現今政治氛圍下,其政見幾乎是「天馬行空」的花招,不是嗎?
紀布德(林金官) 111 11 11
作者: 尉遲 < > 發表時間: 2022-11-12
主張新四通和南北竿大橋的人,還在乎雙向夜航這點零頭啊??
紀布德 wrote:

近來,馬祖縣長選舉,各方紛紛提出低價或免費各項福利政見,這本來是好事一樁,例如島際船運免費,如果南北竿是連在一起的陸地,用腳走就可到達,當然不必付船費;如果馬祖是基隆,用腳走就可到達台北,當然不用花機票錢;也就是說,同為中華民國的國民,而居住在馬祖的人民,就交通費用支出是相對的弱勢,政府理應以補助等措施,予以補救。

雖然,馬祖縣長候選人提出各種福利政見是「合理」的,但是否「合宜」,端賴是否有財源,如果沒有財源,屆時「空歡喜」一場。
君不見今年九月,英國首相特斯拉,選前宣布大規模減稅,雖然人人都喜歡減稅,但導致財政缺口擴大,引發股、匯、債三殺,迫使特斯拉在四十五天後,匆匆辭職下台「一鞠躬」,令人不勝唏噓,簡言之,政府任何支出都需要財源,若福利支出以舉債為之,到頭來,最慘的一定是弱勢底層民眾。

馬祖縣府的自有財源僅占年度支出的8%,換言之,92%是依靠中央政府接濟,同時台灣是實施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任何企業皆是「將本求利」,常言道:「虧本的生意沒人做」,馬祖要求機票降價至不合理價位,或搭船免費,就航空公司或船公司而言,一定做不到,屆時只能依靠政府補貼,問題是馬祖縣府沒有財源可貼補,因此需要中央政府來補助。

然而,中央政府必須衡酌全國各島嶼的一致性,諸如綠島及蘭嶼有沒有同等的補助、金門及澎湖也有沒有同樣的福利,試問能讓馬祖獨有嗎?因此,馬祖縣長候選人提出各種福利政見時,應該考慮其財源在哪裡?

筆者倒有一方法,因為馬祖有一位陳雪生立委,是馬祖的「生利資產」,猶如能生蛋的金雞母,可用催化劑多生一些金蛋,但若只想要蛋,卻不要金雞母,甚至於要「殺雞取卵」,似非明智之舉。

前些日,筆者撰寫「神奇的馬祖財政」,便是說明金雞母帶著兩隻小金雞如何生財之神奇過程,假如縣長候選人提出的福利政見,採取如同「殺雞取卵」方式,諸位馬祖鄉親想想看,在台灣現今政治氛圍下,其政見幾乎是「天馬行空」的花招,不是嗎?
紀布德(林金官) 111 11 11
作者: 原來是這樣 < > 發表時間: 2022-11-12
尉遲 wrote:


新四通、南北竿大橋,這些錢希望綁架「中央政府」吞下去,道理和黨「北北基桃月票」理念一樣
新四通,依現階段府院主打,抗中保台仇恨值有點高難度,南北竿大橋現階段至少部院還沒打槍
地方自有財源負擔和中央政府吐錢砸會一樣,扯遠了
作者: 尉遲 < > 發表時間: 2022-11-12
那不是一樣的道理,希望中央政府吐錢補助。
台馬間的交通建設,權責本來就在中央政府,責無旁貸(馬祖是福建省、基隆是台灣省,省跟省之間的交通,中央政府有其責任。)
依據公路法第二條,國道:指聯絡二直轄市(省)以上、重要港口、機場及重要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之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縣道:指聯絡縣(市)間交通及縣與重要鄉(鎮、市)間之道路。同法第3條,本法所稱公路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交通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南北竿大橋充其量只符合縣道,中央其實沒有義務理會。要求雙向夜航中央補助的正當性及需求,那是遠高於南北竿大橋和新四通。而所需經費,那只是南北竿大橋和新四通的零頭。

原來是這樣 wrote:
尉遲 wrote:

新四通、南北竿大橋,這些錢是希望綁架「中央政府」吞下去
道理和黨推的「北北基桃月票」理念一樣扯遠了
地方自有財源負擔和中央政府吐錢砸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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