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站務區 » 刪文留置區 | http://www.matsu.idv.tw |
主題: 受理弱勢族群(具證明)登記救助糯米(6/7前) | |
作者: 產業發展處 < > | 發表時間: 2012-06-05 |
為使低收入戶及其他弱勢族群得於端節同享粽香, 農糧署委託本府受理救助糯米登記, 登記期間自即日起至6/7止 (5公斤/包,圓糯或長糯,1戶限1包,無償救助)。 請符合資格者備具低收入戶證明或 其他公正機關證明之法定弱勢族群文件, 於期限前向本府建設局登記(電話:0836-22347、26180) 登記後將俟農糧署配糧抵馬後,即日公告發放。 註:本(101)年度並無販售端節平價糯米,併此公告。 敬祝 端節愉快 |
|
作者: 小予兒 < > | 發表時間: 2012-06-06 |
不知道建設局這項限定弱勢族群是指哪一些群眾? 剛查了一下google,現行社會法定制度上所謂弱勢族群共有五大類:指低收入戶,單親家庭,原住民,中高齡者及受虐兒童受暴婦女。 難道特殊境遇家庭(單親家庭)不算是弱勢族群嗎? 如果是針對特殊族群的身分才可以發送糯米,那請承辦人公告清楚,不要讓我們打了電話,確得不到想要的答案與回應。 |
|
作者: 產業發展處 < > | 發表時間: 2012-06-06 |
小予兒網友,您好: 謝謝您的指教。 本案說明如下: 端節糯米救助係本局接受"農糧署"委託代為登記與發送, 相關規定皆依該署規定辦理,前文已將該署公告事項悉數週知。 前經該署人員電話進一步解釋, 本案"弱勢族群"係指"法定" -亦即法律明定有案者, 例如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符合兒少法列管之特殊家庭等。 目前特殊境遇家庭(單親)若不符合前開法令(如非低收入單親家庭), 並不符合本案所稱弱勢族群。 惟本局已將台端意見轉知農糧署,該署若有進一步消息將儘快公告通知。 謝謝您的體諒。 敬祝 平安順遂 ----------- 註:101.6.6 15:50接獲農糧署來電,為使有限資源有效分配, 未列冊輔導之單親家庭不適合列入本案救助範圍。 |
|
第1頁 (共1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