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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微笑特攻隊租稅達陣行】全國國中組租稅教育及宣導活動 | |
作者: 國稅局馬祖服務處 < > | 發表時間: 2012-09-05 |
◆租稅笑話擂台賽 全國國中組「租稅笑話擂台賽」開跑了! 為了網羅租稅笑話新兵和租稅笑話達人, 我們將前進校園、利用網路, 將您挖掘出來,讓您成為「租稅笑話擂台冠軍」! ★ 參加資格 全國國民中學在籍學生。 ★ 評分標準 1. 租稅主題40%。 (須有租稅概念、租稅意涵、統一發票或租稅常識等) 2. 口齒清晰與肢體表現30%。 3. 創意30%。 第一階段:校園初賽 一、 競賽期間: 101年8月起至101年10月31日止 二、 競賽方式: 至北、中、南、東區擇43所學校進行初賽,每校選出2組晉級網路複賽。 1.每場限制10組報名參加(可單人或雙人參賽) 2.每組說話笑時間2分鐘為限(含簡單自我介紹) 3.每校選出2組晉級網路複賽票選(現場直接評選)。 4.晉級者之參賽表現,會錄製成影音檔放置於網站供點閱,並進行第二階段投票與評選。 三、初賽獎勵: 參加獎:臺灣戲劇表演家舞台劇DVD一份(市價350元)。 晉級獎:每組獎學金1,000元。 第二階段:網路複賽 一、競賽時間: 網路複賽:101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午夜12:00止 投票網址:http://tax.w2cteam.com/jokeVote.php 二、競賽方式: 1.競賽影片供網友線上投票(佔20%)和專業評選(佔80%)。 2.網路投票機制分北、中、南、東和網路不分區,一人一區一票制,可連投10天(直至投票日截止)。 3.參與複賽者可自行發動團體(班級或校園)催票。 4.按北、中、南、東、網路不分區共五區,依評選與票選二部分成績加總後,依分數高低進入總決賽。 三、複賽獎勵: 1.進入決賽之優勝組可獲得獎學金2,000元。 2.決賽當日確實出席者,可依學校的地理位置獲得「車馬補助費」。 ◎ 車馬費補助上限: 臺灣本島:臺鐵自強號車票來回票價; 離島:機票來回票價 第三階段-高雄現場總決賽 一、競賽期間: 高雄總決賽:101年11月17日 (六) PM2:00 二、競賽地點: 高雄市客家文化園區-演藝廳(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5號)。 競賽方式: 1.競賽時間限5分鐘(含上、下台和主持人介紹)。 2.競賽時可適當使用輔助道具(展現創意)。 3.現場邀請4位專業評審,依評審分數高低順序決定名次。 4.選出冠軍1名、亞軍1名、季軍1名、優勝2名以及最佳人氣王1名。 四、決賽獎勵: 冠軍(1名):獎盃一面,獎學金10,000元。 亞軍(1名):獎盃一面,獎學金8,000元。 季軍(1名):獎盃一面,獎學金5,000元。 優勝(2名):獎狀一面,獎學金3,500元。 最佳人氣王(1名):獎狀一面,獎學金3,000元。 ◆「漏網之魚-網路不分區」 一、送件時間: 自即日起至101年10月12日止。 二、參加方式: 1.將租稅笑話短片上傳至YouTube網站後,將個人資料(姓名,聯絡電話,就讀縣市學校/班級,作品名稱,個人電子信箱,YouTube作品連結,通訊地址) 寄至dramaperformer@gmail.com,並以電話確認是否完成報名。聯絡人:07-7610188 黃小姐 2.投稿經審核後(是否符合租稅笑話主題和報名條件),才可參加第二階段網路複賽。 3.參賽短片內容須以自行創作為主,不得盜用或剪接他人影片,若經檢舉或主辦單位查獲,將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三、作品規格: 1.參賽者自行拍攝30秒~120秒的租稅笑話短片。 2.參賽作品檔案格式依YouTube網站支援格式為主,影像品質清晰無雜音。 四、注意事項: 1.每人限投參賽作品乙件。 2.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且未曾參加過相關競賽,若涉及抄襲和重覆參賽等情事,經查証屬實則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3.所有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屬主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承辦機關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徴處所有,並同意授權主〈承〉辦機關於活動宣傳、公關報導與展示使用,或其設計為推廣租稅教育之行銷素材。 4.若有違反上述相關報名辦法與報名資料填寫不完備者,活動單位將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5.活動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活動官網。 ◆投票抽好禮 一、抽獎對象:凡加入網路投票者,皆可參加抽獎。 二、網路投票抽獎時間:101年11月17日(記者會公開抽獎)。 三、得獎名單:公佈於活動官網中(中獎名單依本網站公布為準)。 四、抽獎獎項:(以下獎項將從參與投票者中隨機抽出,請務必留下正確連絡資料。) 頭獎:華碩Eee Pad TF101乙名。 貳獎:臺灣戲劇表演家大戲DVD乙片,13名。 普獎:創見JF300隨身碟(16GB),15名。 (主辦單位保留獎項修改之權利,並將以同等值獎品修正!) 五、注意事項: 1.本活動採電腦抽獎制,請留下正確資料,以利得獎通知。 2.一人限中獎一次 3.本次活動僅限於設籍於臺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 4.網友得獎名單將於決賽記者會抽獎後公告於活動網站中,執行單位將以電話通知獲獎訊息並告知領獎方式,中獎領據等相關資料需於一週內掛號寄回,若無於期限內寄回者,將視為放棄即喪失中獎資格,主辦單位亦不再另行通知。 5.參加者同意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若未提供正確資訊為無效票,且導致活動中獎時無法通知、逾期及資料缺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6.中獎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將中獎者名單公佈於平面廣告、新聞發佈與活動網站,以作為活動宣傳。 7.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需登記中獎人身份資料並列報所得。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中獎收據。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8.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惡意程式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不符合規範,主辦單位將視為無效票並執行扣票且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9.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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