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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環保局的是不是該出來揪出兇手
作者: 猴死嬰仔 < > 發表時間: 201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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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塗鴉 是不是該揪出兇手
作者: kiss5204444 < > 發表時間: 2012-09-22
這邊是合法處塗鴉還是藝術創作?

只要是塗鴉違規行為依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一律裁處最高罰鍰6,000元,以遏止恣意塗鴉造成環境髒亂。

違規塗鴉的行為,除了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最高開罰6千元,假使行為人沒有在7天清除期限配合清理,再額外依照行政執行法,開罰3至30萬元怠金。
作者: 根本呵呵 < > 發表時間: 2012-09-23
應該照左上角,兩人的小外號,比較好揪出兇手...
一輩子...
作者: < > 發表時間: 2012-09-23
有關網友反應民眾任意塗鴉一案,經查證係位於於北竿鄉327觀測所,現場遭民眾塗鴉已多時,將聯繫相關單位協助清理,本局並呼籲民眾勿任意塗鴉,以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遭受處罰。
請民眾日後若有汙染情事可逕撥本局報案專線電話:0836-23191,本局於獲報後將儘速派員前往查處。
作者: Captain < > 發表時間: 2012-09-23
環保局污染防治課承辦人員真是太有效率了很樂一天的時間就能查出塗鴉的地點惡魔值得給予掌聲鼓掌鼓掌鼓掌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12-09-24
開版網友來信要求刪文,文章移到刪除文章暫存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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