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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11/28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研習 | |
作者: 連江縣政府教育處 < > | 發表時間: 2012-11-23 |
【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與紅十字會馬祖支會共同承辦「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研習」,聘請東華大學黃愛珍擔任講師, 11月28日(星期三)早上9時至17時30分,地點位於縣政府地下一樓多媒體簡報室,歡迎縣府職員及各機關團體、民間婦女團體及一般民眾踴躍報名參加,報名電話:22067#53小姐,全程參與者將核給公務人員研習時數,並贈送宣導品1份,另外提醒已領有愛的存款簿的民眾能攜帶前往蓋章。 1979年聯合國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CEDAW),為國際重要之婦女人權法典,截至2012年全世界已有187個國家簽署。我國於2007年1月5日立法院通過, 總統並於同年2月9日簽署加入。為確立CEDAW在我國法律體系定位及效力,立法院於2011年5月20日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以下簡稱CEDAW施行法),總統於同年6月8日公布,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為了讓政府部門及民間團體更了解CEDAW內容相關規定,特辦理CEDAW法規檢視相關教育訓練及宣導,進行法規措施檢視之執行配套準備,以全面落實性別人權之保障。 CEDAW施行法要求各級政府機關必需採取立法或行政措施,消除性別歧視,並積極促進性別平等,特別是在政治、社會、經濟、文化領域,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以保證女性可與男性在平等的基礎上,行使和享有人權及基本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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