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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回顧》40年前一則趣聞:警察局在馬報公布「長髮名單」 | |
作者: 劉家國 < > | 發表時間: 2012-12-07 |
民國62年,不只是馬祖,全國都在取締「奇裝異服」,尤其是男人蓄留長髮,更是警察取締的對象。在馬祖,警方更多了一項遏阻蓄留長髮的「利器」,就是馬祖日報。![]() 新世代的馬祖人,一定對於當年政府的措施,感覺不可思議。可是,那就是舊時代的舊思維,政府是「大哥」,無時無刻不在監督民眾的言行,就連頭髮也不放過。 以上名單,事過境遷,或許很多當事人都已經忘了。如今重讀40年前馬祖日報,看到一些認識的名字,甚至因為未報到「複檢」而被「罰役」,令人不禁莞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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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劉家國 < > | 發表時間: 2012-12-08 |
民國62年,馬祖警察取締男子蓄留長髮,違規者只須前往警察局「報到、複檢」,如果未「報到、複檢」者,罰勞役處分。可是到了民國64年,警方的處罰更趨嚴苛,凡違規者,一律拘留兩天。 以下是民國64年2月2日、4日、7日的馬祖日報,當時是春節期間,很多年輕人返鄉過年,3天總共有22人被抓,拘留兩天。返鄉過年被關進看守所,相信是他們一輩子都難忘的經驗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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