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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徵人公告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3-03-07 |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大專以上畢業。 (二)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從 事全職之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2.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從事全職之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 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3.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企業管理、 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從 事全職之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三)如符合前2項資格且具備低收入戶身分者優先錄取。 (四)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 營事業機構人員。 二、工作內容: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諮詢、評估及開案、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派 案或轉介、追蹤及結案等服務。 三、繳交證件:學經歷證明文件、畢業證書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四、薪資待遇:月薪3萬3,923元(另享勞健保費、勞工退休金及年終獎金)。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02年3月13日止辦公時間,於連江縣政府民政局社 會課。 六、甄試時間及地點:102年3月20 日上午9時假連江縣政府民政局社會課。 七、甄試方式:測驗題50%(題庫置於縣政府人事室一課網站內)、公文及電腦處理30%、 口試20%。 八、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同 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九、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1年為限。 十、聯絡人及電話:連江縣政府民政局張先生0836-25717分機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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