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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東引國中小附設幼兒園102學年度招生簡章 | |
作者: benq < > | 發表時間: 2013-04-05 |
連江縣立東引國民中小學附設幼兒園102學年度招生簡章 一、 依據:連江縣政府 102 年3月27日連教學字第1020011252號函。 二、 公告日期:102年4月3日至4月9日。 三、 登記日期:102年4月12日上午8點至下午5點。 四、 招生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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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nq < > | 發表時間: 2013-04-05 |
四、 招生年齡: 5足歲:民國96年9月2日至民國97年9月1日出生者。 4足歲:民國97年9月2日至民國98年9月1日出生者。 3足歲:民國98年9月2日至民國99年9月1日出生者。 2足歲:民國99年9月2日至民國100年9月1日出生者。 五、招生對象:以設籍本縣或居留本縣之外籍或華裔(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幼兒為限,如係寄居身分,必須有合法之監護人。學區以鄉為單位劃分,不得跨區入園。 六、招生名額: 3至5足歲之幼兒,每班以30名為限,採混齡編班,招生人數足以分(2班以上)之園所可採「分齡」編班方式辦理。 2足歲(2至未滿3歲)幼兒之班級,每班以16名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 2至5足歲幼兒總數為15名以下(含)之園所,以混齡編班。 七、登記地點:本校附幼1樓, 地址:連江縣東引鄉中柳村94號 ,聯絡電話:(0836) 77213轉405。 八、登記手續: (一)新生填寫入園登記單,舊生家長亦請入園填寫自願留園就讀調查表。 (二)繳交戶口名簿正本(外籍或華僑幼兒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及接種紀錄卡,查驗後歸還,另留存影本備查。 九、優先入園資格及檢附證件: 順位 優先資格 戶口名簿正本及下列證件 1 低收入戶子女 中低收入戶子女 身心障礙幼童 原住民族幼童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六種身分並列第一順位) 低收入戶子女:社政單位列冊有案並取得證明者。 中低收入戶子女:社政單位列冊有案並取得證明者。 身心障礙幼童: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 會鑑定安置者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含發遲緩證明)者。 原住民族幼童: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者。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社政單位列冊有案並取得證明者。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符合法定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資格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 2 經本府民政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 民政局轉介公文等證明文件。 父或母一方為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 父或母持有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 父或母一方為大陸或外國籍、華裔之幼兒 父或母依護照、居留證登載為準,已入我國籍者,得憑原國籍相關文件證明之。 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 編制內教職員工係以登記入園日前仍在職者為準,含當學年度因原服務機關教職員工超額而介聘至他機關者。 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 戶口名簿正本。 十、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話洽詢。TEL:(0836) 77213轉405 *備註:每名幼生只可於本縣內登記一所公立幼兒園,不得重覆登記,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入園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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