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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連江縣政府民政局求才公告 | |
| 作者: 英雄少年 < > | 發表時間: 2013-06-28 |
| 連江縣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6月28日 發文字號:連民治字第1020025647號 主旨:本府民政局為應業務需要,甄選職代約僱1名。 依據: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五點規定辦理」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專科以上畢業。 (二)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二、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縣宗教禮俗行政業務。 (二)辦理本縣殯葬行政業務。 (三)辦理馬祖旅台鄉親社團等業務。 三、繳驗文件: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及履歷表(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四、薪資待遇:以本府約僱人員三等進用(薪資36,432元)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2年7月8日止(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方式辦理。 六、報名地點:連江縣政府民政局(介壽村76號1樓)洽劉志淵先生。 七、甄試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102年7月10日上午9時分於民政局。 (二)口試:102年7月10日下午2時於縣府1樓接待室。 八、甄試方式:測驗題50%(題庫置於縣政府人事室一課網站內)、公文書寫及電腦處理30%、口(面)試20%。 九、工作地點:連江縣政府民政局(食宿自理)。 十、錄取方式:以考試成績擇優錄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6個月內,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十一、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02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一般民政人員錄取報到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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