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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102年連江縣體育季羽球團體賽開始報名囉 | |
作者: 林偉傑老師 < > | 發表時間: 2013-10-30 |
102年【連江縣體育季】羽球團體賽實施計畫 比賽時間:102年11月23、24日(六、日) 比賽地點:連江縣南竿鄉體育館羽球場 競賽規章: (一)、比賽規則:參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出版之最新國際羽球規則。 (二)、競賽制度: 1、採取團體比賽:共分三組 (1)社會團體組,每隊參加人數為7人(2)中學生組(國中至高一學生) ,每隊參加人數為7人(3) 國小團體組(不分男女) 每隊參加人數為5人。 2、主辦單位視報名隊數情況採循環、單淘汰、雙敗淘汰或最適宜之賽制,參加選手不得有異議。 (三)、比賽細則: 1、社會團體組、中學生組排定之三點順序:男雙、女雙、男雙。國小團體組排定之三點順序:單打、雙打、單打。比賽選手參與團體賽,每場每個隊員僅可排定ㄧ點進行比賽。每場比賽各隊排點名單(不得輪空)繳交大會後,不得更改或冒名頂替,否則以棄權論。 2、大會團體賽各點比賽均採一局定勝負,每局以21分計算,11分時交換場地,先得21分者為勝(落地得分制) ,不加分。排定之三點均需比賽完,採取獲勝點數多者為勝。如遇一方發生棄權事宜,則判定該場比賽對方勝。 3、大會團體賽如遇循環賽時,計分法為: (1)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0分,以積分多寡定勝負。 (2)如兩隊積分相等,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為勝。 (3)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採(勝負分),判定標準如下 : (A)點數:勝點數減負點數之差,多者為勝,若點數相等則 (B)分數:勝分數減負分數之差,多者為勝,若分數相等則 (C)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4、參賽球員逾比賽時間五分鐘(時間以大會所掛時鐘為準)不出場者以棄權論。棄權後之其他賽程不得再參賽(如有特殊理由經審判委員同意不在此限)。如遇賽程提前時,請依大會廣播出賽,如有特殊事故得依賽程表時間出賽,並不宣判棄權;但如遇賽程拖延,經大會廣播出賽二分鐘內仍未到場比賽者,即宣判棄權,不得異議。 5、請選手攜帶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或學生證),以備大會查驗,否則視同棄權。 6、遇有賽程冗長等不可抗拒之重大因素,比賽得由主辦單位視情況更改之。 7、大會團體賽主審、線審由連江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聘任。 申訴: 1、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應於該項目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提出申訴,不得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訴者,不予受理。 參加資格: (一)、大會團體賽參賽選手資格: 1、社會組:連江縣縣民、在馬服役及服務之軍、民,馬祖高中高二(含以上)可自由組隊報名。 2. 中學生組:連江縣各國中在學學生、馬祖高中高一學生。 2、國小團體組:連江縣各國小在學學生均可參加。 3、國小團體組參賽隊伍報名者,領隊必須是老師或家長,並請領隊務必帶隊到場比賽。 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2年11月19日(二)下午5點止。 (二)、報名單位:連江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總幹事—介壽國中錢雄武老師,傳真:(0836)22446,電話:(0836)22192轉112,手機:0910-396234,E-mail:ryanchien123@yahoo.com.tw。報名後請來電確認以免漏傳真或漏信。 (三)、報名表請於連江縣各國小訓導組長索取或馬祖資訊網-社區佈告處下載。 領隊會議及抽籤: (一)、日期:102年11月20日(三)16:30。 (二)、地點:連江縣立介壽國中小會議室。 (三)、領隊會議結束後立即進行抽籤,未派員參加領隊會議之球隊, 由大會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四)召開日期及地點如有異動另行通知。 獎勵辦法: 各組取冠軍、亞軍、季軍各1名,頒發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贊助獎品-勝利比賽羽球 (每筒市價500元),頒發冠軍6筒、亞軍5筒、季軍4筒及得獎隊伍球員每人項圈獎牌1面及獎品乙份。 保險:主辦單位將為所有與賽選手、工作人員及觀賽民眾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但報名選手須確實審酌個人健康,經醫生確認適合參賽;賽會期間因球賽引發意外事故及運動傷害,主辦單位除盡力協助外,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fa5cdbeeb604e8b76a419da8f3bda657.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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