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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南竿警察所強化行人路權交通安全教育宣導 | |
作者: 南所 < > | 發表時間: 2013-11-03 |
連江縣警察局南竿警察所【強化行人路權】交通安全教育宣導 壹、目的:透過交通宣導教育、交通工程改善及強化行人路權執法等三大面向,呼籲本轄鄉親駕駛人養成「禮讓行人」習慣,並使行人遵守相關路權規定,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維護生命財產安全。 貳、何謂「路權」: 路權對於用路人而言,指使用道路的先後秩序,擁有路權的一方,可以優先使用道路。路權賦予的條件,係依據交通管制措施如「號誌」、「標誌」及「標線」實施之,至於沒有交通管制措施的地方,則依據傳統的路權大拇指定則則是:支線車讓幹線車,左方車讓右方車。 茲例舉重要且基本之「路權」觀念如下: 一、行人路權:加強取締行近人行穿越道,不減速慢行、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之車輛違規行為,建立「行人優先通行」之基本路權觀念。 二、汽車路權:加強取締行人違規穿越車道行為,宣導行人亦無侵犯汽車之通行之權利。 三、機車路權:加強取締機車違規駛人行道,建立人車 各行其道之路權觀念。 四、停車路權:執行掃除路霸、取締並排停車等違規行為,加強公共場所與巷道停車秩序整頓。 五、鐵路平交道路權:加強取締闖越平交道重大違規,並宣導火車行進就像砲彈一樣快,而且不容易煞停,在鐵路平交道上,有絕對優先通行的「路權」,我們沒有向它挑戰的權利。 六、高速公路行車路權:選訂重大違規〈如:行駛路肩、任意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未依規定之車道行駛〉及匝道管制措施等主題為內涵,加強宣導高速公路行車路權。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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