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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民宿合法申請及經營獎助 即起至30日止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14-04-15
--2014-04-15 馬祖日報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連江縣政府103年度鼓勵民宿合法申請及經營獎助開始受理申請,歡迎有意業者按規定備妥相關文件,自即日起至103年4月30日期間提出申請。

 縣府觀光局為鼓勵有意從事民宿業鄉親善用自有住宅閒置空間、房間經營民宿,依據「連江縣政府鼓勵民宿合法申請及經營獎助要點」辦理申請獎助事宜;此要點是自101年底公告實施,102年度經審查輔導完成獎助計有17家,增加63間客房;對地區旅遊旺季住宿量提升有其助益;而103年度觀光局將持續辦理,辦理程序為:

 一、接受有意從事民宿業鄉親申請,填寫申請表附相關文件等。

 二、申請表等相關文件於截止日前送縣府收發室掛號收文,以利先後次序建檔。

 三、截止收件後由觀光局彙整送縣府「審查小組」書面審查,必要時請申請人列席說明。

 四、審查會通過的申請案件,由縣府函復同意各申請人獎助項目、內容與經費及核定辦理期限等。

 五、申請人於核定期限內完成獎助項目,取得民宿登記證後,檢附核銷審查表及相關憑證報府辦理驗收。

 六、驗收合符後,獎助經費核實撥入申請人帳戶。

 今年獎助要點受理申請單位為縣府觀光局(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3樓、電話:0836-25125、傳真:0836-23012),申請人可逕洽該局領取「連江縣政府鼓勵民宿合法申請及經營獎助申請表」、「整修前照片及平面位置圖」、「連江縣政府鼓勵民宿合法申請及經營獎助審查表」及修繕項目表等文件,詳實填寫後提出申請;申請表及相關文件等索取及有任何疑問,請電洽縣府觀光局,電話:0836-25125、22384,聯絡人陳松青。

 觀光局指出,此次獎助主要目的在於鼓勵民宿合法申請取得登記證,獎助經費撥發以「取得民宿登記證」為首要條件,請申請人多行考量,務必要符合「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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