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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塘岐國小附設幼兒園103學年度招生公告 | |
作者: 塘岐附幼 < > | 發表時間: 2014-08-11 |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2df6632d02c4e7ab38f5c1131d818d0a.doc | |
作者: 塘岐附幼 < > | 發表時間: 2014-08-14 |
連江縣立塘岐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3學年度招生公告 壹、主旨:公告辦理本校103學年度塘岐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招生事宜。 貳、依據:連江縣政府103年3月24日連教學字第1030012125號函暨103年8月8日連教學字第1030033015號函辦理。 參、公告日期:103年8月11日至8月17日止。 肆、登記入園之基本資格 一、年齡:滿2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即97年9月2日至101年9月1日出生者)。 註:滿4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即97年9月2日至99年9月1日出生者),已於103年4月22日向本校辦理招生登記者,本次可不用再重複登記。 二、戶籍:以設籍本縣或居留本縣之外籍或華裔(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幼兒為限,如係寄居身分(以戶口名簿註記為準),必須有合法之監護人。學區以鄉為單位劃分,不得跨區入園。(繳驗戶籍謄本或足供證明之文件)。 伍、招生登記 一、登記日期及時間:103年8月18日(星期一)09:00∼11:00。 二、登記地點:幼兒園辦公室。 陸、登記時應攜證件: 一、戶口名簿正本(未繳驗戶口名簿正本者,不予受理登記;符合規定者,當場發還); 外籍或華裔幼兒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 二、兒童健康手冊的預防接種時間及紀錄表影本(A4規格)。 三、依優先入園登記對象個別特殊身分之規定,繳驗所需相關證明文件。 四、新生須現場填寫『入學登記資料表』,舊生可免。 柒、優先入園之登記對象 凡符合下列情形者年滿2足歲之幼兒,請依優先順序申請入學: 第一順位: 1.低收入戶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身心障礙幼童。 4.原住民族幼童。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第二順位: 7.經本府民政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 8.父或母一方為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 9.父或母一方為大陸或外國籍、華裔之幼兒。 10.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 11.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 捌、註冊日期:於103學年度開學時再辦理註冊、收費等相關事宜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請準時辦理招生登記事宜。 二、有任何問題請電洽幼兒園,電話:0937-906127。 拾、本注意事項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中華民國一○三年八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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