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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春節及元宵擺暝期間消防局籲小心用火
作者: hugo hung < > 發表時間: 2015-02-16
春節及元宵擺暝活動期間,為維護地區公共之安全,使民眾能夠平平安安過完新年及元宵擺暝一系列活動,連江縣消防局實施一連串有關維護民眾居家安全之各項防火救災專案工作,同時也再次呼籲鄉親要小心用火,平安過新年。

 防火救災專案工作首先各消防分隊於各地實施各項消防救生設備之使用、CPR等急救方法、使用瓦斯熱水器及爆竹煙火注意安全事項之防災宣導,讓消防安全觀念從新紮根做起;為規範爆竹煙火之管理,確保公共安全,於春節及擺暝期間要求所屬各分隊加強轄內爆竹煙火製造、儲存場所及零售商家,編排專案宣導、查察勤務及針對可疑處所實施聯合稽查。

 春節及擺暝期間各分隊除加強各類消防救災車輛器材之整備,亦針對民眾常出入之公共場所加強消防安全檢查,並擇定轄內易生災害或搶救困難之場所地點策定搶救計畫,結合義消人員擇處實施實地搶救演練,以強化火災搶救能力。連江縣消防局並特別再度提醒民眾,如果不慎買到了不合法的爆竹製品,極可能在玩樂的過程中發生意外,輕則壞了玩興,重則可能導致受傷或是造成生命財產的損失,所以一定要慎選合法爆竹製品,才不會釀成遺憾的後果。消防局指出,「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已規定未滿12歲的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應由大人陪同;其中升空類(如沖天炮)、飛行類、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禁止兒童施放,販賣商販售上述3類爆竹予兒童時,可處3至15萬元罰鍰。

 地方春節及元宵擺暝活動一直至農曆二月一日才結束,為維護施放安全,請遵守以下爆竹施放安全守則:

 一、須購買貼有通過認可標示之合法爆竹煙火燃放,並遵守標示中的使用方法選擇空曠地點燃放。

 二、飛行類爆竹煙火燃放須先固定妥當,並應對空垂直發射,不可對人、建 築物、易燃物發射。

 三、不可同時大量施放,若施放高空煙火,其負責人應於施放五日前向消防局申請許可。

 消防局並呼籲鄉親踴躍檢舉違規販賣、製造儲存未經認可標示之爆竹等,消防局檢舉電話: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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