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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選購手提燈籠 請認明-商品安全標章 | |
作者: 標準檢驗局馬祖 < > | 發表時間: 2015-03-03 |
元宵節安全選購手提燈籠 請認明標準檢驗局「商品安全標章」 元宵節即將到來,為增添過節氣氛,各地大型燈會免費發送的小提燈和市場商家陳售的各式各樣手提燈籠,都是最應景的熱門玩具,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提醒民眾,為家中小朋友選購手提燈籠時,應注意需標示完整且有商品安全標章,以維護兒童安全。 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吳分局長鉅生表示,手提燈籠為應施檢驗玩具商品,合格產品上都應標有商品安全標章。廠商進口或國內生產之該商品於進入市場前須執行檢驗外,為確保市面上手提燈籠符合安全要求,標準檢驗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執行市場購樣檢驗,經發現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於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另為配合元宵節的來臨,該局已於104年2月3日函請交通部觀光局、各縣市政府等機關對所採購之「手提燈籠」應於本體或包裝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並附有報驗檢驗合格相關資料。 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及標示正確性,並提醒家長選購及使用手提燈籠玩具商品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 請認明有貼附「商品安全標章」(如圖例: ![]() 或 ![]() )之燈籠再行購買。 2. 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並應詳細閱讀商品適用年齡、注意事項或使用方法、警語等標示內容,勿將非適用年齡玩具供幼童玩耍使用,以避免不必要之傷害。 3. 購買時檢查手提燈籠之零件是否牢固及其小物件是否易鬆脫,以防兒童誤吞。 4. 檢查手提燈籠本體有無銳邊,確保玩耍時不被割傷。 5. 注意手提燈籠附件之提繩、電線不可過長,以免小朋友使用錯誤時發生繞頸危險。 6. 注意電池驅動之手提燈籠其裝載電池部分有無正負極標示,並應避免混用不同廠牌、材質的電池,防止過熱發燙引發危險。 7. 3歲以下的兒童在使用手提燈籠時,家長最好能陪同在旁看護,避免兒童放入口中。 8. 教導孩童於玩耍手提燈籠玩具後養成洗手等良好衛生習慣。 消費者如欲進一步瞭解玩具等商品相關資訊,可於標準檢驗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發言人:詹副分局長正雄 辦公室電話:(02)24228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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