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站務區 » 刪文留置區 | http://www.matsu.idv.tw |
主題: 介壽國中小附幼104學年度新生招生公告 | |
作者: 介壽附幼 < > | 發表時間: 2015-04-08 |
連江縣立介壽國中小附設幼兒園104學年度招生公告 一、 依據:中華民國104年3月26日連教學字第1040011572A號函 二、 公告時間:104年4月8日至4月14日 三、 註冊時間:104年4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四、 註冊地點:介壽附幼辦公室(三樓) 五、 入園年齡: 1、 中班:四足歲(99年9月2日起至100年9月1日出生止),核定招收班級兩班共60名。 2、 大班:五足歲(98年9月2日起至99年9月1日出生止),核定招收班級兩班共60名。 六、 入園資格:以設籍本縣或居留本縣之外籍或華裔(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幼兒為限,如係寄居身分,必須有合法之監護人。學區以鄉為單位劃分,不得跨區入園。 七、 攜帶證件: 1、 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外籍或華僑幼兒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 2、 繳交預防接種卡影本。 八、 繳費: 1、 學生材料費1575元 2、 學生活動費900元 3、 點心費3150元 4、代辦費:下列項目家長可依需求由本校代為採購。 (1)、書包200元。 (2)、室內鞋200元。 (3)、夏季運動服300元。 (4)、冬季運動服900元。 (5)、睡袋1000元。 九、優先入園資格:凡符合下列情形者滿4足歲之幼兒,請依優先順序 入學。 第一順位: 1.低收入戶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身心障礙幼童。 4.原住民族幼童。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第二順位: 1.經本府民政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 2.父或母一方為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 3.父或母一方為大陸或外國籍、華裔之幼兒。 4.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 5.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 十、注意事項:請帶就讀新生前來註冊,以便量製服裝、室內鞋。 十一、其他: 1、 每名幼生只可於本縣內登記一所公立幼兒園,不得重覆登記,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入園資格。 2、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話洽詢。TEL:(0836) 22192轉187。 |
|
第1頁 (共1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