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站務區 » 刪文留置區 | http://www.matsu.idv.tw |
主題: 東引國中小附幼104學年度招生簡章公告 | |
作者: Q-Claire < > | 發表時間: 2015-04-09 |
連江縣立東引國中小附設幼兒園104學年度招生簡章 一、 依據:縣府教育局連教學字第 1040011572A 號函辦理。 二、 公告日期:104年4月8日至4月14日。 三、 報名/登記日期:104年4月15日。 四、 招收對象:招收年滿2足歲至5足歲之幼兒。 以幼兒入園當學年度9月1日滿該歲數者。 5足歲:民國98年9月2日至民國99年9月1日出生者。 4足歲:民國99年9月2日至民國100年9月1日出生者。 3足歲:民國100年9月2日至民國101年9月1日出生者。 2足歲:民國101年9月2日至民國102年9月1日出生者。 設籍本縣或居留本縣之外籍或華裔(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幼兒為限,如係寄居身分,必須有合法之監護人。學區以鄉為單位劃分,不得跨區入園。為保障不利條件幼兒優先就學權益,不利條件幼兒不受設籍與學區限制。以先招收5足歲幼兒,倘有缺額再依各園核定班級年齡依序招收4足歲、3足歲、2足歲幼兒。 五、 幼兒於招生年齡日期尚未滿2足歲,而於104學年度第1學期滿2歲時(民國102年9月2日至民國103年1月31日出生者),得於104學年度第2學期登記就讀,倘於登記截止後,登記人數超過缺額人數時,應辦理抽籤,並依抽籤決定錄取與備取順序。 六、 報名地點:本校附幼2樓(地址:中柳村94號) 七、 報名手續: (一)填寫入園登記單。 (二)繳交戶口名簿正本及接種紀錄卡,留存影本備查。 七、優先入園資格: 第一順位: 1.低收入戶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身心障礙幼童。 4.原住民族幼童。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第二順位: 7.經本府民政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 8.父或母一方為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 9.父或母一方為大陸或外國籍、華裔之幼兒。 10.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 11.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 八、招生名額: (一) 3足歲至5足歲之幼兒,每班以30名為限,採混齡編班,招生人數足以分班(2班以上)之園所可採「分齡」編班方式辦理。 2足歲幼兒之班級,每班以16名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 (二) 各園扣除原園升班後,其餘名額開放招生登記。 九、註冊日期:104.06.08(一) 8:00~17:00 十、任何疑問,歡迎電話洽詢。TEL:77213分機401,聯絡人:黃慧雯主任。 *備註:每生只可登記一所幼兒園,不得重覆登記,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入園資格。 |
|
第1頁 (共1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