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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江縣警察局南竿警察所交通宣導
作者: 南所 < > 發表時間: 2015-05-11
一、山隴路段測速照相最高限速為30公里,請用路人注意以免超速受罰。

二、請車牌有逾檢註銷或報廢情形勿繼續使用該車輛,以免開單受罰繳交更
高的罰款。

三、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以免受罰。

四、開車請勿酒後駕車,罰則最高新台幣九萬元,並受有刑事責任。

五、請勿在劃有黃線、紅線之禁止停車處停車,以免受罰。

六、請勿於福清步道騎乘機車,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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