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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為什麼要CPR及使用AED? | |
作者: hugo hung < > | 發表時間: 2015-06-22 |
簡短的十分鐘懶人包告訴你電擊並非是讓不動的心臟開始跳動,而是讓亂跳動的心臟停止再重新跳動!!!看完他您就有機會救活一個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_n9CD2du_M 心臟血管疾病長期高居國人十大死因的前三名,台灣每年約有兩萬人在社區心跳 發生停止而經由消防局的救護人員急救後轉送到醫院。這其中有許多是突發性的心律不整的患者,例如心室顫動或心室頻脈。心跳停止如果沒有及時處理,在短短幾分鐘內就會進展成不可逆的死亡。讓心室顫動或心室頻脈恢復成正常心律的唯一有效方式,就是電擊去顫,並且同時持續施行心肺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 所以及早進行CPR及電擊去顫,病患才有希望可以恢復正常的生活。 當心跳停止跳動,腦部在四分鐘後就會因為缺氧而受損;缺氧超過十分鐘後,腦部就可能永遠死亡。 CPR的目的,是藉由體外按壓心臟的方式來維持血液循環,使氧氣足以供給到重要的器官。許多研究報告指出,如果病患倒下,卻沒有及時施行CPR,那麼病患的存活率每分鐘將下降7%∼10%;如果及時施行CPR,病患每分鐘存活率的下降將會減半。美國和日本的研究報告更進一步指出電擊去顫的重要性。善心救助者如果能在第一時間實施CPR並且加上使用AED,和只實施CPR比較起來,在醫院外的公共場所目擊突發心跳停止病患,其存活出院的比率可提升到2倍左右。也就是說,及時電擊去顫,讓心臟早點恢復自行跳動,病患的存活率可增加近1倍之多,許多家庭也可因此而受惠。 連江縣消防局暨南竿分隊 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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