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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機(電動)不可失!先繳有二次抽大獎機會
作者: 連江監理站 < > 發表時間: 2015-07-02
連江縣民注意囉!汽燃費費單已寄出,按時繳納的車主可抽機車喔!

臺北市區監理所(含金門及連江)已於104年6月26日全數寄出,150多萬輛自用車及機車車主將於開徵期前收到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請車輛所有人於收到繳納通知書後可利用各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郵局、金融機構及有設置公庫之各區監理所站臨櫃等管道繳納。

為了鼓勵車主按時繳納,公路總局特別舉辦「抽獎送機車」活動,繳費期間有2次抽獎,每次都送電動機車10輛及腳踏車100輛,還有其他豐富的獎項,總價值高達新臺幣200萬元。提早在104年7月15日以前繳納者可獲得2次抽獎機會。

臺北市區監理所表示,若您未收到繳納通知書,可直接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便利商店所設置之多媒體資訊機上查詢、補單及繳費,或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就近之監理所站繳納。

臺北市民(含金門及連江)名下汽機車已申辦約定轉帳繳交汽車燃料使用費約2萬2仟件,為減少民眾逾期繳納而受罰,該所呼籲汽機車所有人多使用約定帳戶轉帳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由帳戶直接扣繳免手續費,省時又便利。

提醒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屆期不繳納者,會受到新臺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同時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如果仍不予理會者,未來也將面臨移送強制執行的結果。

承辦單位:臺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

聯絡人:陳學興 0836-22694分機110
作者: 唱歌 < > 發表時間: 2015-07-02
用電的也要付燃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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