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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104年「友善店家」-拒絕違法販售菸品活動 | |
作者: 衛生福利局健康管理科 < > | 發表時間: 2015-08-26 |
一、活動目的: 調查顯示,在青少年時期一旦接觸吸菸就很容易染上菸癮,為維護青少年健康,希望透過地區販菸業者參與此活動,再次宣導與實現拒絕販售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之法條與決心。 二、活動日期: 1.店家報名:即日起至104年9月25日(五)止。 2.競賽日期:104年10月5(一)至104年10月31日(五)止。 3.頒獎日期:104年10月28日(三)於本局1樓講堂進行表揚及頒獎,或併入 擴大主管彙報恭請縣長頒獎。 三、活動說明: 1.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於未滿18歲者,違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2.凡申請友善店家活動之業者,經連江縣衛生局書面審查過後,將依實際需要進行查核(以電話查詢或現場訪查等方式)。 3.獲獎名單將公布於連江縣衛生局網站及馬祖日報、馬祖資訊網。 四、報名方式: 請從附件檔或連江縣衛生局網站下載「友善店家」活動報名表,填妥後將資料傳真至(0836)22376陳先生收,相關活動問題請電洽22095轉8863保健課陳先生。 五、友善店家評分方法: 1.競賽期間連江縣衛生局將派員不定時於報名店家進行喬裝測試,測試結果佔總成績50%,店家有無符合菸害防制法販售菸品之陳設、販菸場所之標示,佔總成績50%,有關評分項目詳見評分表。 2.競賽日期:104年10月5(一)至104年10月31日(五),活動期間不定期稽查至少三次以上。 六、獎勵方法: 總成績第一名將頒發7-11禮卷柒仟元、第二名7-11禮卷伍仟元、第三名7-11禮卷参仟元、優選2名各7-11禮卷壹仟元,共計5名。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a8aba7b785ea6f0b9c9a3eefb1faa671.doc計畫書 附加Excel文件表: matsu-ac5c0515abf8370b2886e5f15339f242.xls評分表 附加Excel文件表: matsu-246dd28b4f6924c00545137f72f318c3.xls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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