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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交通部觀光局馬管處甄選技工簡章
作者: 馬管處 < > 發表時間: 2015-10-22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甄選技工簡章
一、名額:技工1名。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本處(馬祖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四、資格條件:
(一)符合修正「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第七點規定中央機關技工(含工友、駕駛,以下同)或服務於各縣市政府各機關學校之「現職」(超額或非超額) 技工(含工友、駕駛)。
(二)現於超額機關服務之現職技工(含工友、駕駛);或於非超額機關服務之現職技工(含工友、駕駛)。
(三)具備電腦操作能力及OFFICE電腦軟體應用(精通文書簡報軟體及一般水電維修者優先錄取)。
(四)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五)須具備自用小客車駕照(具備大客車駕照者優先錄取)。
五、工作項目:車輛管理、一般事務性工作、公文遞送、協助處內行
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六、報名參加甄選者,應現職為各機關技工(含工友、駕駛)。
七、報名日期:有意願至本處服務者,請於104年10月30日下班前(以郵遞或專人方式送達)備妥下列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至應徵工作地點(209 馬祖南竿仁愛村95-1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技工甄選」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逾期不予受理)。(馬祖因屬離島地區,常受天候因素影響郵遞時間,應自行考量所需郵遞時間)
(一)填寫報名表,並貼妥2吋半照片1張於報名表上(附件1)。
(二)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三)戶籍謄本(影本)1份。
(四)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六)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錄取後繳交)。
八、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談甄選(日期另行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處通知到職任用,倘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者、非現職人員及未經原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5360ada830df7ddecc878445cba856b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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