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站務區 » 刪文留置區 http://www.matsu.idv.tw
主題: 介壽國中小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招生公告
作者: 介壽附幼 < > 發表時間: 2016-04-08
連江縣立介壽國中小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招生公告
一、 依據:中華民國105年3月9日連教學字第1050009617A號函。
二、 公告時間:105年4月8日至4月14日。
三、 註冊時間:105年4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四、 註冊地點:介壽附幼辦公室(三樓)。
五、 入園年齡:
5足歲:民國99年9月2日至民國100年9月1日出生者。
4足歲:民國100年9月2日至民國101年9月1日出生者。
3足歲:民國101年9月2日至民國102年9月1日出生者。
2足歲:民國102年9月2日至民國103年9月1日出生者。
六、 入園資格:
以設籍本縣或居留本縣之外籍或華裔(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幼兒為限,如係寄居身分,必須有合法之監護人。學區以鄉為單位劃分,不得跨區入園。
七、 招生名額:
3足歲至5足歲之幼兒,每班以30名為限。
2足歲幼兒之班級,每班以16名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
八、 攜帶證件:
1、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外籍或華僑幼兒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
本)。
2、繳交預防接種卡影本。
九、 繳費:
1、學生材料費1575元
2、學生活動費900元
3、點心費3150元
九、優先入園資格:
凡符合下列情形者滿2足歲之幼兒,請依優先順序入學。
第一順位:
1、低收入戶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身心障礙幼童。
4、原住民族幼童。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第二順位:
1、經本府民政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
2、父或母一方為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
3、父或母一方為大陸或外國籍、華裔之幼兒。
4、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
5、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
十、其他:
1、每名幼生只可於本縣內登記一所公立幼兒園,不得重覆登記,
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入園資格。
2、如有任何疑問,請電話洽詢。TEL:(0836) 22192轉187。
第1頁 (共1頁)
服務條款      內容政策      隱私權聲明      著作權聲明       刊登廣告       站長信箱      副站長信箱      副站長kingfisher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