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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介壽國中小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招生公告 | |
作者: 介壽附幼 < > | 發表時間: 2016-04-08 |
連江縣立介壽國中小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招生公告 一、 依據:中華民國105年3月9日連教學字第1050009617A號函。 二、 公告時間:105年4月8日至4月14日。 三、 註冊時間:105年4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四、 註冊地點:介壽附幼辦公室(三樓)。 五、 入園年齡: 5足歲:民國99年9月2日至民國100年9月1日出生者。 4足歲:民國100年9月2日至民國101年9月1日出生者。 3足歲:民國101年9月2日至民國102年9月1日出生者。 2足歲:民國102年9月2日至民國103年9月1日出生者。 六、 入園資格: 以設籍本縣或居留本縣之外籍或華裔(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幼兒為限,如係寄居身分,必須有合法之監護人。學區以鄉為單位劃分,不得跨區入園。 七、 招生名額: 3足歲至5足歲之幼兒,每班以30名為限。 2足歲幼兒之班級,每班以16名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 八、 攜帶證件: 1、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外籍或華僑幼兒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 本)。 2、繳交預防接種卡影本。 九、 繳費: 1、學生材料費1575元 2、學生活動費900元 3、點心費3150元 九、優先入園資格: 凡符合下列情形者滿2足歲之幼兒,請依優先順序入學。 第一順位: 1、低收入戶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身心障礙幼童。 4、原住民族幼童。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第二順位: 1、經本府民政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 2、父或母一方為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 3、父或母一方為大陸或外國籍、華裔之幼兒。 4、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 5、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 十、其他: 1、每名幼生只可於本縣內登記一所公立幼兒園,不得重覆登記, 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入園資格。 2、如有任何疑問,請電話洽詢。TEL:(0836) 22192轉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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