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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國稅局 誠徵 職務代理人(7/1前報名) | |
作者: 國稅局馬祖服務處 < > | 發表時間: 2016-06-22 |
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成徵職務代理人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相關科系學校畢業。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有國稅稽徵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國稅稽徵業務。 二、工作期間:自105年7月22日起至105年9月中下旬止,約僱原因(娩假)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 個人履歷表(含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及相關證明文件、附1張最近3個月內2吋證件照,於105年7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劉小姐收,聯絡電話0836-25861轉101。(地址: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00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稅務員代理人」字樣) 。 二、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初審不合格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相關資料可逕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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