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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民政局甄選業務促進員1名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6-08-15 |
主旨:有關本府甄聘「105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窗口計畫」業務促進員1名。 依據: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104年10月21日北分署特字第1040030470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 應徵資格: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3)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二、 工作內容: 協助辦理本縣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之經費核銷;身心障礙者職前準備及穩定就業課程;相關綜合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三、 繳交證件: 學經歷證明文件、最高畢業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無則免附)、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四、 薪資待遇: 依核定專科27,524元/月,大學30,515元/月,碩士31,513元/月(另享勞工退休金及年終獎金/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五、 報名時間及地點: 即日起至105年8月23日止辦公時間,於連江縣政府民政局社會勞工課(介壽村老人活動中心4樓)。 六、 甄試時間及地點: (1)筆試:105年8月25日上午10時於連江縣政府政局社會勞工課(介壽村老人活動中心4樓)。 (2)面試:105年8月25日上午11時於連江縣政府1樓貴賓室。 七、 甄試方式: 測驗題50%(題庫置於縣政府人事室網站內)、公文及電腦處理30%、口試20%。 八、 錄取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九、 僱用期限: 自報到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 十、 聯絡人及電話: 連江縣政府民政局蔡先生0836-25022分機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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