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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陸客來馬伴手禮11月17號起受理申請 | |
作者: 三臨旅行社 < > | 發表時間: 2016-11-16 |
「2016卡蹓馬悠媽祖在馬祖生態旅遊專業服務案」11月17號起受理申請。 活動期間:自105年11月17日起至106年4月30日止(最後申請日4月15日),上限10,000份,發送完為止。 伴手禮內容:馬祖陳年高粱酒2款─馬祖陳高及元尊陳年高梁酒。 公司額外回饋:精油貼布 申請及發送對象: 1.申請代領單位須為中華民國合法旅行社。 2.伴手禮贈送對象限定中國大陸籍人士。 3.旅行社需於至少5天前填寫申請表格領用清冊(以電子郵件或正式公文書)向執行單位申請本(伴手禮),並副知機關。 4.執行單位審核後無誤,將以電子郵件或正式公文書核發領用清冊核准函,並副知機關。 5.領取(伴手禮)須出示領用清冊核准函依領取流程辦理。 伴手禮發送流程 1.發送地點:福澳碼頭 2.領取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2:30-16:00 3.領取文件: (1)印領清冊(需有領用人簽名、旅行社公司及代表人印章) (2)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影本 (3)小三通入境馬祖船票(加蓋馬祖入境章)影本 (4)3天2夜馬祖地區住宿證明 (5)旅行社授權代領人員授權書及簽名 (6)旅行社代領人員有效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護照),其他文件。 5.注意事項: (1)本活動不適用由台灣本島搭機(或輪船)進入馬祖地區或中轉之國大陸籍旅客。 (2)上述證件及交通票券須提供主辦單位拍照留存作為核銷憑證,並依個資法保護,不願提供者恕無法領取。 (3)伴手禮兌換時間需為中國大陸藉旅客離境當日 (4)本活動每人限領1次(於活動期間再次入境者無法再次領取)。 (5)代申請之旅行社如因辦理本案而影響機關名譽或造成損失時,機關得通知委辦廠商拒絕該領用人之後續活動申請。 6.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fe712e30034589abaff594b36414aff7.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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