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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衛生福利局第3次甄選社工人員2名之公告 | |
| 作者: 衛生福利局社會福利科 < > | 發表時間: 2017-02-10 |
| 主旨:本局應業務需要,辦理第3次公告甄選社工人員正取2名,備取2名。 依據:依據內政部105年12月15日內授移字第1050964622號函及衛生福利部105年12月14日衛部救字第1051364309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領取專案社工人力資格之一者列述如下,(1)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3)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2項應考資格所定學科及學分規定者。 二、工作內容:辦理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相關業務、辦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自立脫貧服務相關業務、臨時交辦事項等。 三、繳驗證件:履歷表(含自傳、日夜及手機聯絡電話)、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四、薪俸待遇:月薪3萬3,000元,另享有1.5個月年終獎金。 五、報名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106年2月16日(上班時間),於連江縣衛生福利局社會福利科(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6號3樓),親自或傳真方式報名。 六、甄試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106年2月17日下午1時30分於衛生福利局社會福利科(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6號3樓)。 (二):面試:106年2月17日下午2時45分於衛福局B1會議室(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6號)。 七、甄選方式:測驗題50%(題庫抽選50題,網址:http://www.matsu.gov.tw/2008web/laws_index.php?id=3)、公文書寫及電腦處理30%、口試20%,擇優錄取。 八、錄取人員:正取2名、備取2名,正取人員於接獲錄取通知後即辦理報到,逾5日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未錄取人員其繳交證件恕不退還。 九、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僱用至106年12月31日止。 十、聯絡人:0836-25022分機303陳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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