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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國稅局宣導-全局不分區申辦遺贈稅 | |
作者: 國稅局馬祖服務處 < > | 發表時間: 2017-02-23 |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法規定,遺產稅及贈與稅申報,須向被繼承人或贈與人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因納稅義務人居住地與應申報之戶籍地不盡相同,戶籍地在偏遠或離島地區但非居住該地之民眾,除可向居住地國稅局遞送申報書由其代收轉送外,須以郵寄申報書或親自長途搭車、搭船或飛機專程往返奔波辦理申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轄內之離島金馬地區,其民眾來臺主要集中居住在新北市中和、永和及桃園市桃園地區,基於簡政便民及服務金馬鄉親,自103年12月1日起,已將跨區申辦作業擴大適用於金門及馬祖離島地區。由北區國稅局其他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受理跨區申辦並立即發證,對戶籍設在金門、馬祖離島地區而居住在臺灣本島之納稅義務人提供最貼心之服務。 為進一步落實跨區申辦便民措施,北區國稅局自104年5月起統一作業方式,將轄區之東部地區(宜蘭及花蓮)與離島地區(金門及馬祖)遺產稅及贈與稅案件,只要符合本局櫃台化作業規定之簡易案件,皆可就近向北區國稅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申報,即可享有馬上審查及立即發證之服務,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 另外,目前遺產稅及贈與稅申報方式,主要有郵寄申報及臨櫃申報兩種方式,為提供多元化申報管道,並配合政府推動「電子化/網路化政府」政策,財政部於100年9月1日起已建置「遺產稅電子申辦系統」及「贈與稅電子申辦系統」,納稅義務人只要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透過該電子申辦系統進行申報,並於資料上傳後10日內檢送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至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即可完成申辦程序,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 相關網站連結: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服務園區/主題類/遺贈稅申辦零距離專區 https://www.ntbna.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2280/710824129251848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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