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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標檢局推動「旅行箱」列為強制檢驗商品 | |
作者: 標準檢驗局馬祖 < > | 發表時間: 2017-03-16 |
保障消費者安全與權益 標準檢驗局推動「旅行箱」列為強制檢驗商品 國人休閒旅遊最常使用旅行箱,倘於旅遊途中旅行箱輪子脫落或損壞行李,將破壞旅遊興致。為確保市售「旅行箱」品質,以保護消費者權益,本局於105年6月6日公告,自106年3月1日起實施「旅行箱」商品強制檢驗商品。 標準檢驗局指出,本次應施檢驗旅行箱商品係依據CNS 15331[袋、包及箱產品評估準則]檢驗,檢驗範圍為具有輪子或拉桿之有邊框或固定形狀之旅行箱商品。自106年3月1日起,國內產製運出廠場或輸入之旅行箱商品須符合檢驗規定,完成檢驗程序,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始可進入國內市場,若未符合檢驗規定,經該局查證違規屬實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以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使用安全,並提醒消費者選買「旅行箱」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請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附)之產品,並選購中文標示資訊清楚、詳細之旅行箱。 二、請勿選購來路不明、品質低劣、標示不明的產品。 三、行李箱幾乎都靠拉桿來運行,因此,選購時宜多測試拉桿接合處的靈敏度與流暢度,選擇拉展及縮合都順暢,好握好拉的拉桿。 四、選購時亦應注意輪子的流暢度與噪音量。如有靜音設計更好,以免發出噪音擾人。 五、選購時除檢查箱體外觀完好並無刺鼻異味外,切記檢查每一條拉鏈是否紮實、順暢,扣子的材質是否堅固。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暸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王副局長聰麟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行動電話:0963-132388 承辦單位:第二組第二科科長饒玉珍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9 行動電話:0933-043845 標準檢驗局意見信箱:http://www.bsmi.gov.tw/wSite/sp?xdUrl=/wSite/petition/MailMessage.jsp&ctNode=2946&mp=1 新聞聯絡人:林樹煌 辦公室電話:02-23431900 行動電話:0939-965886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8b6df73500ce63555375ae29f70c8f60.doc商品檢驗標識-行李箱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36e1a396729650accd50f265599aaaba.pdf旅行箱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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