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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環差報告委託技術服務案」招標公告 | |
作者: 南竿航空站 < > | 發表時間: 2017-03-21 |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06/03/21 [機關代碼]3.15.6.15 [機關名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單位名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機關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聯絡人]陳高平 [聯絡電話](0836)26503 [傳真號碼](0836)26504 [電子郵件信箱]fg8108@tsa.gov.tw [標案案號]NF106001 [標案名稱]增設南竿機場機棚工程及第二航廈新建工程環境影響差異報告委託技術服務案 [標的分類]勞務類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2,57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否 [後續擴充]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106/03/21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文件售價100元,逕洽本站組員繳納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06/04/06 09:30 [開標時間]106/04/06 14:00 [開標地點]台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台北國際航空站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是 [押標金額度]10萬元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台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台北國際航空站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I101061」之「工程技術顧問」之公司或行號。 (2)技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營業項目應包括環境工程)。 (二)資格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一、第一階段:廠商應於決標之次日起20日內完成第一階段工作。【提送工作執行計畫書供機關審查】 二、第二階段:廠商應自工作執行計畫書核定之次日起90日內完成第二階段工作。【提送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初稿)(份數視機關需求提供)及光碟乙份,供機關轉送環保主管機關審查】 三、第三階段: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經環保主管機關審查結論後,廠商應於收到審查結論日起30日內完成第三階段工作。【提送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定稿本)(份數視機關需求提供)及光碟5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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