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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約僱代理錄取公告 | |
作者: 連江縣政府教育處 < > | 發表時間: 2017-05-04 |
依據: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3月6日總處培字第1060038608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正取人員:范翊朎。 二、正取人員於106年05月08日起正式僱用,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三、錄取人員依約僱三等任用220薪點支給。 備註:約僱代理職務經分發考試及格人員或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其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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