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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市售「機能緊身褲」商品檢測結果 | |
作者: 標準檢驗局馬祖 < > | 發表時間: 2017-09-05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共同公布市售「機能緊身褲」商品檢測結果 近年來,隨著運動風氣愈來愈盛行,標榜在運動時穿著可加強肌肉支撐力,提高運動效能,並能加速身體新陳代謝,讓瘦身「事半功倍」的機能緊身褲受到不少消費者的青睞。為確保市售機能緊身褲之品質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共同合作,於106年3月及4月間在臺北、新北地區之服飾店、百貨商行等實體販售通路及網路販售平台,購買12件機能緊身褲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中文標示」計5件經查核不符合規定。 壹、檢測標準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購樣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規定檢測「游離甲醛」、「禁用之偶氮色料」及「有機錫」等3項「品質項目」,並依據「服飾標示基準」查核「中文標示」。 貳、檢測結果 本次購樣商品之檢測結果如下: 一、品質項目: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二、中文標示:計5件(項次1、8、9、11、12)不符合規定,不符合情形包括未標示進口商、生產國別等資訊;纖維成分名稱未以中文學名標示;本體與外包裝標示不一致(纖維成分名稱及洗燙處理圖示)等。 參、不符合規定後續處置事項 標準檢驗局說明,「中文標示」經查核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規定部分,已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處置。 肆、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機能緊身褲時注意下列事項: 一、選購標示清楚、詳細的產品,標示內容需包含: (一)國內產製者,應標示製造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其為進口者、應標示進口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二)尺寸或尺碼。 (三)生產國別(製品主要製程地之生產國別)。 (四)纖維或羽絨成分。 (五)洗燙處理方法:應包含「手洗或機械洗」、「紡織品專業維護」、「漂白」、「乾燥」、「熨燙及壓燙」之圖案。 二、挑選機能緊身褲商品時,可以手觸摸檢視表布之質感及聞聞看有無刺鼻味,並留意所列的注意事項及洗滌方式,另在使用前最好先以清水洗滌過,以減少化學物質殘留。 三、選擇合適的尺寸,若有下列情況之使用者應勿用或立刻停止使用: (一)血管及末梢神經病變、血壓偏高及易引起血液循環不良者。 (二)懷孕及哺乳期間之婦女。 (三)有傷口或是紅腫發膿、裂傷者。 (四)穿著後如有腳麻或是神經壓迫等不舒適的特殊情況者。 (五)使用中如有發疹、發紅、發癢、刺激、痛、熱或脫皮現象者。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wSite/mp?mp=65)」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王副局長聰麟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行動電話:0963-132388 承辦單位:第二組第三科科長黃雯苓 辦公室電話:02-23431772 行動電話:0975-729177 標準檢驗局意見信箱:http://www.bsmi.gov.tw/wSite/sp?xdUrl=/wSite/petition/MailMessage.jsp&ctNode=2946&mp=1 新聞聯絡人:林靖諺 辦公室電話:02-23431759 行動電話:0976-425601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5ffa8cc6c9bdcd1d2b13f2fa65c2b201.doc1060804機能緊身褲彙整表 ![]() 機能緊身褲106 ![]() 5件機能緊身褲中文標示不符合 ![]() 12件機能緊身褲樣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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