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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國民黨連江縣鄉代暨村長提名登記公告 | |
作者: kmt馬祖黨部 < > | 發表時間: 2018-06-27 |
![]() 中國國民黨連江縣委員會公告 壹、主旨:公告本黨107年鄉民代表暨村長選舉候選人提名登記有關事項。 貳、依據:「中國國民黨黨員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暨「中國國民黨107年鄉鎮市民代表暨村里長選舉連江縣委員會提名作業要點」有關規定。 參、公告事項:本黨黨員有意參加107年鄉民代表暨村長選舉者,應依下列規定申請候選人提名登記。 一、領表及登記: (一)領表時間:民國107年6月29日至7月2日,每天上午10時至下午4時(例假日及中午照常辦理,逾時不予受理),至各鄉聯絡地點領表。 (二)登記時間:民國107年7月3日至7月6日,每天上午10時至下午4時(例假日及中午照常辦理,逾時不予受理),至各鄉聯絡地點登記。 (三)各鄉領表及登記地點: 南竿鄉:連江縣黨部(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63號) 北竿鄉: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43號 (聯絡人:鄭銀俤0928119137、55232) 莒光鄉:連江縣莒光鄉田沃村57號 (聯絡人:林順雄0937868130、88130) 東引鄉:連江縣東引鄉樂華村70號 (聯絡人:林志遠0918007527、77077) (四)黨員領取候選人提名登記表件者,應繳納領表登記費新臺幣五仟元整(以現金或行庫、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簽發之本票或保付支票為限),領表登記費不予退還。領表同志與登記同志須同一人,領表與登記須同一選舉區。 二、登記資格: (一)具備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所規定之候選人資格,以及無觸犯本黨黨章第三十五條第二項或提名辦法第九條規定之情事。 (二)入黨或回復黨籍滿4個月,恢復黨籍滿1年,黨籍完備,依規定繳納黨費,具有黨權者。 三、黨員辦理提名登記時,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表件不全或不符規定者,應於登記截止日下午四時前補齊或補正,否則視同未辦理登記: (一)提名登記書表(含提名登記申請表、申請提名登記同志個人資料表、提名登記同志公約、個人資料查證同意書等)。 (二)本人最近一個月內戶籍謄本乙份(不得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 (三)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寸半身光面彩色相片2張。 (四)保證金新臺幣壹萬元整(以現金或行庫、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簽發之本票或保付支票為限),保證金於縣選舉委員會正式公告候選人名單,經確認無違紀參選者退還,違紀參選者予以沒收。 四、黨員辦理提名登記,得委託其他同志代辦,惟應繳交委託書及規定之各項表件後,始為完成登記手續。 五、黨員辦理提名登記,以一種及一個選舉區為限。重覆辦理提名登記者,其登記均屬無效。 六、已辦理提名登記之黨員,因故不參選,應於提名公佈前,以書面向原受理登記之各鄉聯絡人撤回其登記。 九、無人辦理提名登記之選舉區,不再辦理補登記。 中國國民黨連江縣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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